星期四, 20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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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岭:乡村干部强行收回农民承包地卖给他人或涉严重腐败

土地,作为人类生存的基础,承载了万物的繁衍与成长。在农村,土地是农民衡量富有的标准,更是农民的“命根子”,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生存意义。农民对土地的拥有权,往往是十分脆弱的。尽管农民已经通过承包获得土地使用权,但这种土地使用权依然面临着种种威胁。 日前,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光明乡欧力岗村一社村民向媒体投诉称: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光明乡欧力岗村村委会依照相关规定及《中共长岭县委长岭县政府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若干问题的规定》(长发[1997]27 号),以社为单位进行第二轮土地经营权发包,具体方式为:提留5%耕地作为机动地后,将剩余的耕地按人口平均发包给了一社社员。当时,一社按第二轮土地发包的程序每人分得4.2亩,但村委会当时台账记录的却是每人3.4亩,每人少登记0.8亩土地。一社社员要求将台账更正为4.2亩,但时任村委会领导以“多登记就得多交农业税”为由拒绝。2017年土地确权期间,村委会并未将每人0.8亩的案涉土地上报确权单位,经社员与村委会沟通后,村委会以麻烦为由拒绝,提出签订《欧力岗村民委员会与五家户员协议》的方式来保证一社社员的权力。无奈之下,一社社员与村委会签订了上述协议,约定“欧力岗村同意五家户没有确上权属的耕地经营权在有效承包期限内(与确权地同期结束)永久归五家户社员耕种。”但后来,2020年3月,村委会要求将未登记上账的欧力岗村一社村民土地,以每亩100元的价格交给村委会,否则就不能耕种。后来,村干部将案涉土地以每亩120元的低价进行强行拍卖。该土地所有权系一社所有,且在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早已经依法发包给了社员,一社社员均已依法耕种多年,村委会在无任何事实基础及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社员耕种了24年之久的土地强行收回拍卖。村民们认为,这样的强取豪夺行为严重侵害了村民们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松原市委、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发布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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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奥军建设非法采矿阻断道路村民反应三年无果已忍无可忍

我们是浙江省永嘉县乌牛街道仁源村龙潭自然村的村民。我们曾于2021年12月24日向永嘉县政府投诉举报了温州奥军建设有限公司擅自在我村开山挖石、非法采矿、非法毁林、破坏原始植被并明目张胆地擅自毁坏我村原有的林地防火通道等涉嫌犯罪的事实。温州奥军建设有限公司的非法采矿,直接导致了我村村民们出入道路的阻断,严重阻碍了我们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护林工作等。 至今,我们举报此事已长达3个年头,期间,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1月28日已经对温州奥军建设涉嫌非法采矿立案查处(立案编号为2022004号);并于同年3月30日发文——永资规违处[2022]70号《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线索处理告知书》(简称为《告知书》)。 然而,该局做出《告知书》后便再也没有了下文,此事一直处在虎头蛇尾、有始无终的拖延未决状态中。为此,我们村民也坚持锲而不舍的维权!在我们维权的同时,该系列案件及事态的发展也引起了《前沿中国网》、《创世纪周刊》、《华夏新闻周刊》、《调研中国网》等多家媒体的广泛关注和舆情监督,并共同于2022年10月10日发函至中共永嘉县委黄慧书记。然而,地方领导和执法部门仍旧无动于衷、无所作为、姑息养奸!2023年10月,今日头条等多家媒体再次以《浙江永嘉:村民出行道路因非法开采被封,嫌疑人至今未受刑责》为题进行了广泛曝光,而地方政府依旧不作为,涉案嫌疑人仍然逍遥法外、有恃无恐! 我们实在不能理解,在口口声声高喊依法治国的今天,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侵权事件与非法采矿的涉嫌犯罪行为,我们举报近三年之久,竟然在当地迟迟得不到依法处置与解决,岂非咄咄怪事?尤其是相关职能部门互相推诿、踢皮球、不作为,已涉嫌渎职、失责、玩忽职守!他们只会坐在办公室里,喝着茶水,发发文件,之后就啥也不管了。请问,这是什么样的政府?什么样的政府部门?你们还能做点事情吗?天天高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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罔顾事实证据采信“假证”判案,瓦房店法院高兴利公然蔑视法律?

本站讯 自古以来,就有“官凭文书私凭印”的说法,这既是一句俗语,也是一个最基本的常识。其意思是在公家事务中,以官方的文书作为凭证;而在私人事务中,则以印章或印记等作为凭证。这句话强调了无论是官方还是私人场合,办事都应依据可靠的证据或文件。 然而,在辽宁省大连市下辖的瓦房店市法院,却冒出来这么一个法官,对大量加盖了公章、有证明力的证据连理都不理,却采信没有任何机构盖章确认,更没有任何专家签字承认的一张废纸定案。这名法官的名字叫高兴利。当事人质问其采信的《研判意见》是否加盖公章时,这位法官大人居然称:我一年办案300多个,忘了。有律师看完判决书和所谓的《研判意见》后惊呼:这位法官采信的是《研判意见》涉嫌假证、伪证,已经涉嫌枉法裁判犯罪! 没事家中坐 祸从天上来 向媒体反映此事的是号称资深记者的媒体人李广均,曾用名李广钧,又叫李广军。大量证据证明,李是一位从事新闻采访、编辑30多年的资深媒体人,曾经在中国经营报、新华社吉林内参、关东周报等多家官方媒体工作。 李广军向媒体介绍:2022年12月6日前后,因一位辽宁一家官方媒体老记者所求,他在自己管理的网站上转发了今日头条、腾讯等媒体刊发的关于瓦房店樱桃树大面积死亡事件的报道。第三天,即12月8日,大连殿龙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大连殿龙)即与他联系删贴,因稿件所涉证据确凿,而大连殿龙并没有提供有力证据而未能删除,他万万没有想到大连殿龙竟然暗中起诉他名誉侵权! 据相关证据,2023年12月14日晚上,李突然从微信上看到一条消息,通知他微信零钱已被冻结,如有异议,可以与瓦房店市法院执行局联系,并留有联系电话。李左思右想了一整夜,也没有想起来与瓦房店法院有什么瓜葛。第二天上午,当他与瓦房店法院联系时,该院执行局一位周姓法官告诉他,你与大连殿龙有一个名誉权纠纷官司,我院做出的判决已经生效,判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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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世茂广场案,两级法院超出诉求判决解除合同引发强烈争议

日前,媒体接到沈阳世茂五里河项目工地工人的实名投诉:在辽宁省沈阳世茂五里河商业广场工程争议案中,辽宁省高级法院民一庭法官孙维良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张代恩,超出当事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在对方拖欠巨额工程款以及农民工工资情况下,违法判决解除总承包合同,强令北京城建撤出施工现场。他们说:这两个法官已经涉嫌枉法裁判,日前已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 北京城建公司向媒体介绍:2013年1月25日,沈阳世茂公司作为发包方,北京城建作为承包方签订了沈阳世茂五里河商业广场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沈阳世茂却一直拖延支付工程款。2015年3月,沈阳世茂又根据工程需要下达了停工指令。沈阳世茂为了赖账和拖延支付工程款,2018年又以确认合同无效为由起诉至辽宁省高院,辽宁省高院认为合同合法有效,沈阳世茂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不成立。但辽宁省高院法官孙维良在沈阳世茂拖欠巨额工程款、没有当事人诉讼请求作基础的情况下,违背民事诉讼法211条第11款的规定,违法判决解除双方合同,并强令城建公司30日内撤出施工场地。 北京城建不服辽宁高院的一审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二审认为:沈阳世茂公司在原审中的诉讼请求是确认案涉合同无效,原审判决在认定合同有效的基础上判令解除合同,超出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剥夺了当事人就该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于是作出(2021)最高法民终695号民事判决书,撤销了辽宁省高院(2018)辽民初4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沈阳世茂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城建公司说:到此,该案本应就此划上句号,但沈阳世茂又向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提出了申诉。该院审监庭法官张代恩违法裁定再审,悍然作出了(2023)最高法民再222号民事判决书,不顾我国民事诉讼法211条第11款的明确规定,撤销(2021)最高法民终695号民事判决,维持了辽宁省高院(...
辽宁省本溪市孙绍钧多个犯罪事实被有意掩盖,举报人强烈要求异地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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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本溪市孙绍钧多个犯罪事实被有意掩盖,举报人强烈要求异地重审!

尊敬的辽宁省纪委、监察委,辽宁省政法委、辽宁省检察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您好! 我是赵紫涵,我要实名举报孙绍钧的多重犯罪事实和本溪市纪委、监察委、检察院、法院帮助孙绍钧掩盖犯罪事实的严重违法问题。2021年12月16日,本溪市人民法院只针对孙绍钧受贿罪做出了判决,至于孙绍钧利用职权与黑社会份子勾结诈骗我千万现金和涉嫌贪污罪、重婚罪、敲诈勒索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充当保护伞等犯罪事实并没有被追究刑责,审判机关存在漏判、轻判的违纪违法行为!本溪市纪委、监委、检察机关存在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我强烈要求上级纪检、监察、政法机关对上述单位办案人员启动追责程序! 以下是孙绍钧严重违纪违法的犯罪行为: ——2011年1月,孙绍钧以离异单身的名义跟我处对象。一年间,我多次要求他跟我结婚,2012年孙绍钧拿了一个离婚证安抚我(后来发现是假证),之后天天下班后回到我的洗浴中心查营业额,并以各种借口要钱,最后是他管钱管经营,直接给经理开会奖励! ——2013年,孙绍钧调到本溪市公安局溪钢分局当政委,6月孙绍钧与社会人(外号大象)在本钢做生意,让我把我私有的三套门市房先后抵押贷款1100万为他所用,至今血本无归! ——2015年1月28日,我与当时任职本溪市公安局溪钢分局政委孙绍钧的孩子出生,因为孙绍钧隐瞒自己的婚史,之前拿的假离婚证给我看,有了孩子他才说他还没离婚。2016年6月份,我到省纪委去找孙绍钧的表哥李某光,当时李某光任职辽宁省纪委书记,我去找李某光是因为他是辽宁省纪委的领导,再一个是孙绍钧的表哥,无论于公于私,李某光都会管此事。当时,我进不去辽宁省纪委的办公室,门卫说让我用邮局邮寄信件的方式,李某光书记就能收到信件,我就把我和他表弟孙绍钧孩子的事写在信里,还有孩子的照片和孩子的头发,一起寄到辽宁省纪委,当时是邮局邮寄,李某光收到了信件,我也收...
法律可以“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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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可以“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吗?

2013年,山东悦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哈尔滨康赛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与黑龙江金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发生了一起经济纠纷案,金龙公司向南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出示了三份证据:第一份是张秋生等人起诉金龙公司和康赛尔公司的判决书,证明康赛尔公司应承担向张秋生等人返还租金的义务,金龙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第二份是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等,证明南岗区法院已从金龙公司处划走款项132万余元(但是,在一审,二审庭审笔录中均记载,金龙公司承认南岗区法院说划扣金龙公司132万元一事,但是该132万元究竟南岗区法院支付给哪些业主,执行案件怎么处理的,金龙公司并不知情);第三份是南岗区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的笔录等,证明康赛尔公司已同意向金龙公司偿还前述款项。南岗区法院据此判决悦社公司(康赛尔公司)败诉。 可是,从法院的询问笔录上看,悦社公司明确表示不同意向金龙公司支付那笔款项,同意支付一说显系南岗区法院造假。悦社公司据此要求再审。一审法院(南岗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2日发出《民事裁定书》((2018)黑103民监6号)。该裁定书称:“原审原告黑龙江金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哈尔滨康赛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8月20日作出(2013)南民一初字第13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       经过同一法院的再审,悦社公司胜诉。       金龙公司又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依据金龙公司提供的一份没有合法送达的执行裁定书的复印件,判决悦社公司败诉。       但是,南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认定,“南岗区法院制作了1820-8执行裁定书,但没有送达,不生效。”结论是:未经送达的法律文书不发生相关的法律效力。如此来说,悦社公司又应该胜诉了。 一桩看似简单的经济纠纷案,竟然一波三...
吉林四名法官李永秋闫莉何海凤刘阳被实名举报违规划款和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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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四名法官李永秋闫莉何海凤刘阳被实名举报违规划款和枉法裁判

2023年9月6日,一篇题为《吉林两级法院被举报违规划拨提存款对企业釜底抽薪!》的新闻,在网上迅速蔓延,吉林省德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卡公司)老板姜永库、法人代表李彦伟准备向中央12309中国检察网、国务院互联网+督察网、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中央纪检委和吉林省纪委、监察委、政法委等部门实名投诉举报信。举报信称:长春林区中院执行局违规扣划该企业的执行提存款420万元后,吉林省高院执行局又将该公司剩余2000多万元提存款打回松原中院,致使该企业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处境艰危,濒临倒闭。他们不解,在全国上下都在大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大背景下,省高院执行局长李永秋、长春林区中院执行局局长闫莉及林区中院执行一处何海凤和省高院民一庭刘阳四位法官为什么如此坑害企业,非要置企业于死地! 德卡公司是扶余市的重点招商引资企业,2006年进入扶余后,全额垫资8000多万,帮助ZF建设了扶余县人民医院,帮ZF拆迁道路、棚户区改造并修筑了一条利民路。但是扶余市ZF在德卡公司投资完后就开始耍赖不认账了,拒不兑现会议纪要的承诺,欠企业垫付的巨额工程款也不还。吉林省软环境办公室就此事多次调查,媒体也曾多次曝光,但是扶余市ZF依旧赖账不还,德卡公司无奈只好将扶余ZF起诉到法院,但是该ZF居然花700多万雇全国最大的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长春分所律师与企业打官司。德卡公司历经四年的艰难诉讼最终胜诉。长春林区中院和省高院最终判决扶余市ZF支付所欠工程款和利息。德卡公司申请执行后,长春林区中院在2021年4月29日将执行案款24643489.28元扣划至该院执行款账户。 正当德卡公司以为马上要收回垫付款时,扶余市自然资源局对德卡公司提起了诉讼,要求德卡给付所谓的土地增容费和滞纳金,德卡公司认为此案件是典型的虚假诉讼。但该局随即就向松原中院申请保全,冻结了德卡公司在林区中院的提存款,松原中院2021年5...
吉林两级法院被举报违规划拨提存款对企业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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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两级法院被举报违规划拨提存款对企业釜底抽薪!

2023年9月5日,吉林省德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卡公司)老板姜永库、法人代表李彦伟向吉林省纪委、监察委、政法委等部门递交了实名举报信。举报信称:长春市林区中级法院执行局违规扣划该企业的执行提存款420万元后,吉林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又将该公司剩余2000多万元提存款打回松原中级法院,致使该企业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处境艰危,濒临倒闭。他们不解,在全国上下都在大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大背景下,省高院执行局长李永秋、长春林区中院执行局局长闫莉及林区中院执行一处处长何海凤为什么如此坑害企业? 德卡公司是扶余市的重点招商引资企业,2006年进入扶余。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德卡公司全额垫资8000多万,帮助政府建设扶余县人民医院,帮政府拆迁道路、棚户区改造并修筑了一条利民路。但是扶余市政府在德卡公司投资完后就开始耍赖不认账了,把当初的承诺和双方的协议抛至脑后,拒不兑现政府会议纪要的承诺,欠企业垫付的巨额工程款也不还。德卡公司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将扶余政府起诉,扶余政府不仅不还企业的钱,居然花700多万雇全国最大的大成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律师和企业打官司,德卡公司历时四年最终胜诉。长春林区法院和省高院最终判决扶余市政府支付所欠工程款和利息。德卡公司申请执行后,长春林区中院在2021年4月29日将执行案款24643489.28元扣划至该院执行款账户。恰在此时,扶余市自然资源局起诉德卡公司给付所谓的土地增容费和滞纳金,德卡公司认为此案件为典型的虚假诉讼。但该局随即就向松原中院申请保全,冻结德卡公司在林区中院的提存款,松原中院2021年5月6日作出(2021)吉07民初6号民事裁定书,5月7日向林区中院送达了(2021)吉07民初6号执行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由法官助理聂子淇签收。林区中院执行一处处长何海凤,受该院执行局长闫莉主使,在冻结的提存款没有解封的情况下,违规将扶余市法院6月...
哈尔滨警方拍下惊恐一幕:谭天义代表在警察面前打人至今未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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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警方拍下惊恐一幕:谭天义代表在警察面前打人至今未被追究?

本站讯 2023年5 月2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宾县啤酒广场打人案,随着庭审的进行,一段段警方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被一一解密。令人感到震惊的是,视频显示:就在警察赶到现场后,几名凶手居然当着警察的面,就敢继续打人。更令人感到错愕的是,啤酒节的举办方老板、宾县人大代表谭天义也在打人者行列之中,并且检方已经认定其参与打人,至今却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庭审被解密的多份视频,看后直让人脊背发凉! 此案发生于2021年7月14日。这一天,哈市下辖的宾县正在举办啤酒节,王梓沣受好友任某某之约,开车从哈市来到宾县高铁站前啤酒广场内与朋友吃饭。王梓沣酒后因寻找任某某及张某某的手机,与啤酒节举办方老板谭天义弟弟谭天爽发生了口角,竟演变成一场群殴。令人感到惊愕的是,警方赶到现场后,几名凶手竟丝毫不把警察当回事,当着警察的面对王梓沣进行多次殴打......而当他不得已紧急驾车逃离时,竟然被定性为危险驾驶遭到起诉! 对于此案,宾县检察院起诉书(黑宾检刑诉【2023】10号)是这样认定的:殴打王梓沣的谭天爽、李成龙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二人认罪认罚且与王梓沣达成和解并取得谅解,建议判处谭天爽、李成龙八个月有期徒刑,依法适用缓刑;对殴打王梓沣的窦广君及人大代表谭天义另案处理(至今未被追究);王梓沣应以寻衅滋事罪、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梓沣系在被他人追打情况下使用小型刀具划拉抵挡他人殴打具有自卫性,造成一人轻伤不能认定随意殴打他人;其认罪认罚,与被害人等人达成和解进行民事赔偿并取得谅解,可以从宽处罚,建议判处寻衅滋事罪七个月有期徒刑,依法适用缓刑;其危险驾驶系在被多人连续殴打多次心理产生极度恐惧怕再次挨打情况下将车开走,主观恶性不大,行使距离较短,人身危险性不大,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与其他危险驾驶行为有所区别,可以从宽处罚;其认罪认罚,建议判处危险驾驶罪五...
上海市闵行区惊现“富豪”村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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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惊现“富豪”村支书?

在上海市繁华地段坐拥一千多平独栋别墅,经营四家维也纳酒店(据业内人士估算四家维也纳酒店总价值约8000万左右)和四家餐厅!拥有者并非什么商界精英,而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基层村支书。这样的现象发生在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陈家角村,事件的主角则是陈家角村村支书周某纳。 父子同心,赚利揽金? 豪宅豪车并经营多家酒店,这是陈家角村村支书周某纳的实际标配。子承父业,周某发退休后,经过“群众选举”,儿子周某纳成为了陈家角村的当家人。历任村主任、村支书以来,陈家角村在周某纳的带领下进行了长达十年的拆迁改造,在旧貌换新颜的同时周某纳书记的生活质量也随之水涨船高起来。                               (图一:显示为工商注册周某发代法人代持股部分酒店) 据知情人介绍,周某纳在上海有四处房产(其中一处别墅占地约1000平米左右,仅装修就花了一千多万),以其父周某发分别当法人和代持股25%、50%等的方式投资经营四家维也纳酒店和四家餐厅,为周某纳的不合法收入做了很好的掩饰。而且其父周某发退休前在陈家角村任职期间,以极低价格在本村租赁土地大肆建造厂房(其中一处厂房为村集体共有资产)。在其父退休以后,周某纳上任之后,利用这些厂房动迁的机会,通过混淆资产性质的手段将部分集体所有的厂房面积的拆迁补偿款吞没。 双面人格,上演“掩耳盗铃”? 本网接到部分村民实名举报后,在网上予以披露以后并将举报信于5月26日(周五)转呈闵行区相关领导并特别注明“请求保护举报人隐私安全”(标题:关于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陈家角村支书周某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信)。27日开始,周某纳书记开始四下打电话打听消息来源并声称“要展开报复”。 26日下午,媒体转呈信件刚到门卫室,过了一个周末,在5月29日(周一)下午三点半,周某纳作为被举报人居然在陈家角村委会四楼会议室自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