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诽谤罪”践踏着宪法第四十一条
河南省信阳市维权人士邢望力先生4月24日被息县法院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1个月。这可谓是诽谤罪中最高刑期的判决。因为根据中国刑法有关诽谤罪规定的量刑为三年以下。这再次引起维权界与法律界对中国执法中屡屡将公民依法维权及举报官僚轻易定罪诽谤的忧虑。
本次河南息县检察院指控邢望力所谓主要罪证是,邢望力指称自己当年在看守所中受重伤与三名地方官有关,同时他持续就息县两名访民刁言芳和冯国辉离奇死亡的事件发声,并说邢望力教唆儿子参与维权活动。
邢望力因看守所受伤而举报三名地方官的事是,2016年邢望力被羁押在息县看守所期间,头部受重伤。他事后表示,事发时,自己被人以钝器袭击,怀疑是时任息县党委书记金平、公安局局长刘洋和宣传部长李学超指使。为此,他持续向中纪委等部门发信,要求彻查事件。这无疑招致地方官僚忌恨,被寻机打击报复。
而这次息县当局寻得的机会,据知情人士透露,是因邢望力去年到河南罗山县探访判刑出狱而被软禁的人权律师江天勇。
2021年4月20日,邢望力夫妇前往河南省罗山县灵山镇,看望判刑出狱被非法软禁的人权律师江天勇,4月23日上午当地息县淮河派出所所长恐吓邢望力“不老实,就搞(整)他”。闻听此言,当天下午邢望力逃往北京躲避。4月27日,邢望力在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邮局寄信时,遭北京警察拦截盘查并扣留,后转交给地方政府带回息县,被息县警方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15天。
同年5月12日,邢望力转为刑事拘留。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着,邢望力被抓的原因是“至(错别字,应为‘自’)2000年以来多次信访,赴京非访”。
后邢望力的律师在法律意见书中,请求检察院不予批准息县公安局的提请逮捕,以维护邢望力的合法权益,“维护刑诉法保障人权的基本精神”。希望为邢望力办理取保侯审。但遭致当地执法部门拒绝。大概是当地执法部门也觉得以上访来定寻衅滋事罪太过勉强,无法找到相应证据,后来息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