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半年未收到任何回复,吉林一企业愤然起诉两法官并已立案
2021年1月4日,对吉林省司法界、企业界来说,或许注定是个极不平凡的日子。这一天,吉林省德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德卡公司)在网上起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宋雨洛、刘阳两名法官已经被正式立案受理!记者从网上搜索发现,在国内,企业起诉法官又被立案的案例目前尚未发现先例。德卡公司的这一举动或将开启国内司法界、企业界的先河,成为企业维权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德卡公司起诉省高院两法官的理由
据德卡公司的民事起诉状载明,宋雨洛是吉林省高级法院民四庭法官,刘阳是该院民三庭法官、副庭长。起诉书称:
1,在原告(注:德卡公司)与李学志的民事案件中,一、二审德卡公司胜诉,对方申请再审到省高院,省高院宋雨洛法官对没有加盖公章的假证予以采信,而德卡公司举的关键证据——购房合同竟然被消失了,被告宋雨洛法官知法犯法,竟用模棱两可的推测性语言下判决,改判德卡公司败诉(详见[2018]吉民再284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枉法裁判,使德卡公司无法收回价值200万的房屋,至今李学志仍在霸占德卡公司诉讼涉案房屋,每年收取10多万元房屋租金,由于被告枉法裁判,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理应由被告承担。德卡公司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
2,2006年,德卡公司由扶余市五大班子招商引资进入扶余投资建设,全额垫资建县医院,2008年县医院精装修交付使用,但政府欠德卡公司工程款至今没有支付。德卡公司将扶余市政府诉至法院,松原中院依据合同事实,判令扶余政府给付欠款本金5404928元及根据合同约定按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政府上诉到省高院,刘阳法官则罔顾事实,把由扶余县政府、财政局、卫生局承诺担保工程签定的合同否掉,罔顾事实、不按合同约定裁判(详见2019吉民终392号民事判决书):一是将本应在2017年就到期支付的5404928元工程款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