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亩承包地被非法转让,维权数年无果,谁是幕后推手?
张志龙,江苏省南京市人原南京巨丰宾馆的法人。2006 年5月28日张志龙以南京巨丰宾馆的名义与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甘泉湖社区(原南京市江宁区横溪镇甘村村委会)签订了关于高村水库周边约300亩四荒土地的租赁协议(后附协议)。
协议约定:1、租赁期50年,自2006年5月至2056年5月:2、租金为80元/亩/年:3、土地用于开发农家乐。
协议签订后,张志龙支付了首笔租金10万元,并修建了1公里的道路。
2006年9月至2008年6月张志龙因其他事情不在南京。
2008年8月张志龙回到南京后,准备将租赁的300亩四荒土地重新运营管理时,发现这300亩四荒土地已经被其他人在经营。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拿回本该属于自己使用的300亩四荒土地使用权。从2008年至今张志龙数次到社区讨要说法,均无果。当时社区负责人也并未告知土地经营权已转至他人。
这些年来张志龙坚持到社区讨要说法,直到2014年,张志龙和母亲再次到社区维权。当时社区负责人万般无奈下出示了一份2006年10月20日由社区代表黄某签字并加盖社区公章,南京新瑞年投资担保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姜某明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南京巨丰宾馆签署的三方转让协议。让张志龙不敢相信的是,在这份三方转让协议上竟然有人冒充他的身份在上面签了字。这时张志龙才明白他们经过暗箱操作,签订一份非法的虚假协议,将他承包的300亩四荒土地强行霸占了,所以这么多年他们一直忽悠敷衍躲避他。
张志龙经过进一步了解,原来在他外出期间,南京新瑞年投资担保发展有限公司在非法取得该地块后,又转让给了南京溪泉苗木专业合作社(前负责人为姜某明,后变更为夏某风),后又转让至姜某伟的名下。目前谁在使用这300亩四荒地不详。
2019年张志龙又先后多次到社区,寻求解决争议,时任社区书记王恒未予理睬。他说:你们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打官司也行!
张志龙要求对三方协议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