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3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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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一项目无原始资料如何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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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一项目无原始资料如何通过验收?

浙江京都世纪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与上海外高桥建筑安装发展公司签订合同,由上海外高桥建筑安装发展公司承建该中心的浙江京都世纪影视文化中心的工程项目。杨高则代表上海外高桥建筑安装发展公司承建这一项目。   2015年12月1日,浙江京都世纪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在上海外高桥建筑安装发展公司的实际施工方杨高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了合同。2016年,浙江京都世纪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均未办理相关手续且未提供任何资料的情况下,竟然通过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办好了浙江京都世纪影视文化中心建筑物的产权证。   据杨高讲,2012年8月20日,针对浙江京都世纪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浙江京都世纪文化园项目,海宁盐官百里钱塘观潮景区管委会(甲方)与乙方浙江京都世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合作协议书,其中约定:“浙江京都世纪文化园项目位于海宁市盐官百里钱塘观潮区,方元玫瑰酒店项目以东,三里港以西,钱塘江江堤以北,老01省道以南区块,项目用地60亩。”这份协议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要求,因此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由此可见,浙江京都世纪文化园项目的建设是有依据的。那么,浙江京都世纪影视文化中心与上海外高桥建筑安装发展公司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就是完全合法的。而这一合法的合同居然能够在实际施工方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由甲方单方面解除,实在是匪夷所思。   《合同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并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浙江京都世纪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与上海外高桥建筑安装发展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可见,浙江京都世纪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是违反《合同法》的。   《合同法》第六章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
山东沂南:汶河采砂,不能“兄弟们”商量商量就办了!
社会

山东沂南:汶河采砂,不能“兄弟们”商量商量就办了!

山东省沂南县砖埠镇北薛庄村群众告诉笔者,他们村地处汶河河段,自去年10月份开始,就有单位在河道才采砂,今年以来迅猛的“新冠疫情”都没能阻止他们疯狂采砂的脚步。这些村民认为,采砂行为破坏了他们的居住、生态环境,自发组织起来、轮流值班站岗,试图阻止这一采砂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 采砂现场的群众说,去年10月份采砂是没有任何公示,今年2月份才在现场竖起了公示牌,知道是沂南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在采砂。他们不仅超越范围、超越深度采沙,严重破坏了汶河河堤的安全,给汛期防洪带来不可预料的后果。更不能容忍是,他们在河道边上建起了简易厕所,采砂人员大小便直接渗入群众的饮水水源,可以说让他们这些群众在喝尿! 笔者在现场的公式牌上看到,许可证持证单位是沂南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发证单位为沂南县行政审批局,发证日期为2020年2月25日。还看到作业方式为船采,采砂性质经营性,开采面积长563米宽148.05523米面积83355.1平方米,准采深度、统计方量空白。技术要求采砂船数量15艘,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单位为沂南县水利局。 群众现场反映,他们采砂实际上超越了批准的开采面积,投入的采砂船数量多达50艘远远超过批准的15艘,现场也没有看到负责监督管理的水利局工作人员,监管形同虚设。 笔者就群众反映的情况找到沂南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该公司办公室称负责采砂这一块的徐总出差了,告知电话可以电话联系,笔者向其短信告知要了解的情况,截止发稿时没有回应。 在沂南县水利局,笔者向其办公室人员展示了“许可证”的内容,让其协调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解释准采深度、统计方量为什么空白,在日常如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针对群众反映的前期无证采砂、后期超范围采砂如何调查监管等问题给予答复。 当地宣传部门表示,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将协调采砂单位、监管单位积极回应,做好解...
浙江台州:媒体曝光花木企业惨遭毒手后举报人竟遭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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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媒体曝光花木企业惨遭毒手后举报人竟遭威胁?

本站讯 自2020年5月中旬以来,腾讯新闻、百度、法制与社会、今日头条等50多家媒体,以《浙江台州:省级龙头花木企业惨遭毒手谁是幕后黑手?》为标题,曝光了发生在浙江省台州市一省级花木企业惨遭毒手的恶性事件。该篇报道揭露出一省级龙头企业惨遭厄运的黑幕,让人怵目惊心,鞭打了知法犯法腐败透顶的黑恶势力,霎时间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广大网友和知情者感到大快人心! 然而,媒体曝光后,当地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不仅不积极解决问题,平息民愤,反而采用种种手段继续捂盖子并威胁举报人,产生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据当地市民反映:曝光文章发稿十余天后,台州市政府,路桥区政府个别违法乱纪腐败分子,对于文章所披露的事实一不加紧彻查,二不做处理,反而变本加厉无事生非加害举报人,找举报人谈话要挟说,公安局要抓人等等,寻找各种借口继续阻挠花农的正常经营。路桥区政府和峰江街道办事处唆使工商局,农业局的工作人打击报复举报人例子如下: 1,路桥区政府和峰江街道办事处向村干部施加压力,让村干部不要再为花农说话,原来村领导一直在为花农的事打抱不平,向领导反映真实情况,现在顶不住上级的压力,突然180度“大转变”;与此同时他们又害怕记者跟踪报道,到处打听记者的电话,司马懿之心昭然若揭! 2,举报人某老板已经办理营业执照,以前办营业执照门牌号是亭岛村46号,去年亭岛村与兴源村合并,两村合并为兴源村4区61号,可是工商局硬说:某老板涉嫌违法经营。5月27日农林局来吓唬小杨园艺(某老板)不给营业执照,说营业执照门牌号不对等,千方百计刁难。 3,举报人另一位花农回应记者说:“路桥区峰江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一直在找我们的把柄,说些不靠谱的话,说我们找的记者都没用,找的没有知名度的记者,都是野记者;还说我们这里没有硬化地面,什么都不合格,他们就想方设法挑我们的刺。” 大家不难想到,几十年的省级龙...
让贫困户切实享受到政策的福利
社会

让贫困户切实享受到政策的福利

2020年将完成现有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任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距离实现目标的时间越近,越需要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发生。 “国家惠民政策在我们这里仍有棚架现象。村支书何某俊涉嫌拉帮结派,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套取国家扶贫资金;我目前家庭贫困盖不起房子,住的还是烂土墙、石板房。这种情况在我们这里还有很多,请求上级领导明察秋毫,让贫困户切实享受到政策的福利。”今年68岁的陕西省宜君县哭泉镇马前尧村油房台组村民王家文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叫王家文,男,出生于1953年12月,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是陕西省宜君县哭泉镇马前尧村油房台组的一位普通村民。扶贫攻坚,脱贫致富,是国家战略决策。党的惠民政策,如阳光普照,惠泽万民。虽然形势一片大好,但在我们村仍有政策棚架现象,村支书何某俊涉嫌拉帮结派,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套取国家扶贫资金。 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多年来,何某俊将自己的亲属都发展成党员,以便于暗箱操作,形成自己的势力范围。在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等多种项目中,涉嫌优亲厚友,套取国家资金。 现举一例。何某俊的姐夫潘某江(党员)在危房改造项目中,曾多次重复享受改造资金。其一儿一女,现在算独生子女户。一个儿子,现在在山东,同样一座房,小瓦换大瓦,油漆门窗便两次领款,最后拆掉又领款。现在居住国家的扶贫房。类似这种现象,在我们村屡见不鲜。像危房改造款,用互换名字的手段,老子领了儿子领,男的领了女的领,这种现象有很多。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队伍必须过硬。目前,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特别是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通过坚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强化了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对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综上所述,何某俊涉嫌利用职权之便违法乱纪,拉帮结派,营私舞弊,损害村民利益。村民们对此十分不满,请各级领导给予...
业主质疑信阳市浉河区政府强拆,程序、行为违法
社会

业主质疑信阳市浉河区政府强拆,程序、行为违法

  ​5月23日下午,河南省信阳市五里墩办事处出动近百人员对辖区内违章、违规建筑进行了强拆!然而,被强拆业主质疑政府强拆程序、行为违法!   以下是业主的诉求:我们认为浉河区政府和五里墩拆迁指挥部程序、行为违法   一、程序违法   不与业主协商,而是强制定价,剥夺我们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行为违法、5月13日,未张贴任何告知,拆迁指挥部指挥近百人以环保为借口强行拉4米高围挡,不顾经营者的生活和正常经营,停电停水。   三、业主有房产证,拆迁办未与业主签订补偿协议强行拆除。   四、房屋没有评估报告,补偿价明显低于市场价。   对于这样的情况,估计大家都见怪不怪了,因为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最后拆迁方强行拆除建筑物,让老百姓是有苦说不出,家都没了,一切都是那么的无助。 转自:http://www.zgfazhixinwen.com/a/guancha/2020/0528/217.html...
仁寿县城北安置房修成危房 入住居民惶恐终日无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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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城北安置房修成危房 入住居民惶恐终日无人问

农村日报网(记者 唐青青 刘志高)报道:据四川省仁寿县入住城北安置房的失地农民反映:“因我们支持仁寿县地方建设,原居住房屋和耕种的土地被拆迁,但是我们的善良却换来了当地腐败官员更加肆无忌惮地腐败,他们严重违反党中央政策,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置老百姓的利益和生命安全于不顾,蚕食百姓利益,侵吞国有资产,中饱私囊,致使失地农民实际获得的补偿与国家政策格格不入!更为气愤的是,由于地方官吏的层层盘剥,从而导致修建的安置房成了地地道道的豆腐渣工程(刚修好就鉴定成危房),为此,特请各级领导和新闻媒体为我们主持公道!”。 针对老百姓的反映,记者深入仁寿县进行了实地调查。2020年5月22日,据入住仁寿县城北安置房的周某介绍,仁寿城北安置房占地300多亩,是仁寿县为修建县医院、嘉丝曼五星级宾馆和县职教中心等,对该县文林镇八里村2、3、4、5、6等社农民房屋和耕地被拆迁后,专门修建的失地农民安置房。 我们这些善良的农民,为了支持政府工作,一直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相关拆迁和安置工作。然而,当地政府官员却视我们的善良为可欺,他们只补偿给了我们极少的补偿款,就把我们赖以生存的房屋和耕地占领了。 在他们软硬兼施,甚至还动用了黑社会势力的情况下,2014年,我们很多走投无路的失地农民接受了安置房。 然而,当我们40多户入住进城北安置房后才发现,所谓的安置房纯粹就是豆腐渣工程:房屋的城中墙柱没有钢筋;普通水龙头冲洗一楼地面,竟然冲烂成巨大的窟窿,里面还全是建渣;上下楼的业主可以通过天花板的裂缝清楚对视;室内墙壁和楼面墙板到处是裂缝随处可见;小区内消防设施几乎没有,仅有的几个消防栓也是用来掩人耳目,不能使用的假桩;绿化地被占修房,更是少得可怜,仅有的一块绿地,因小区没修建停车场,便推平改成了停车场;房屋漏水、家家窗台长青苔,窗帘、被褥、门框发霉,家具腐烂……城北安置房无法住...
临沂经开区城投集团“领导干部公示表遭质疑” 网友求市纪委调查
社会

临沂经开区城投集团“领导干部公示表遭质疑” 网友求市纪委调查

国有企业是国家全额出资或者是国家出资占大头的企业,一般说来资产是以亿元为单位,多则数千亿元。这样庞大的企业,如果选人用人不按规矩出牌、不按章法选人,则很有可能会导致公司破产、国有资产“打水漂”。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国有企业与党政机关无异,都是党领导下的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都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国企的领导虽然名称职务与党政机关不同,从事的具体工作不同,但选任方式与程序是一样的,且不允许有违纪违规发生。 早在2018年11月份,西安高新控股公司就因领导变更一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一时舆论大哗。公告后的2个月,西安高新区管委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再度发布声明,称该高新区财政局违反管委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用的相关规定,擅自变更企业法人代表及董事,经研究决定免去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局长职务,同时,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已决定对该上述三人停职并启动相关法律程序。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投集团一员工向多家媒体匿名爆料: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投集团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孙兴伟作为一名国企负责人,涉嫌选人用人不讲学历,不讲能力,用人无固定标准,唯亲信是用,其手下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完全流于形式,走过场。该员工希望媒体的报道能够引起临沂市纪委监察委的重视,临沂市纪委监察委能够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给公众一个真相。该员工还表示,孙兴伟还涉嫌其他方面违纪违法的问题,一旦临沂市纪委监察委的专案组入驻企业调查、找员工谈话时,他将会第一时间把所掌握的线索和证据提供给临沂市纪委监察委专案组。 根据该员工提供的2019年1月26日临沂市经开区城投集团副职竞争上岗公示表显示:在这次城投副职竞争过程中,所有竞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是按照适岗满意度测评成绩占30%、民主推荐占40%、述职展示成绩占30%,加起来综合成绩排名。令人感到蹊跷的是,一共54名中层参加竞聘,在公示表...
宣汉县渡口土家族乡原党委书记涉嫌违法违纪遭举报
社会

宣汉县渡口土家族乡原党委书记涉嫌违法违纪遭举报

尊敬的各大新闻媒体: 我们是达州市宣汉县渡口土家族乡原马老山村2组(现改为桃溪村2组)和原甘溪村1组(现改为桃溪村4组)的全体村民。现将我们乡原党委书记向鲜明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有关情况反映如下: 向鲜明同志(原为渡口土家族乡党委书记)在上级领导的眼中他是一位称职的优秀干部,在群众口中他是一位好领导。其实呢?当撕开他那演员般的面纱和伪装,乃地地道道的一位口蜜腹剑,办事方法之高明,手段之恶劣,心肠之狠毒,无所不用其极,难以用文字形容和表述。在坑害百姓中,别人会的方法他一样不会落下,不会的他会立即创新。现一一列举如下: 当有新闻记者来采访时,向鲜明就会事先安排好特别村民事先背好台词,这样新闻记者就采访不了真实情况,可百姓却在水与火的煎熬中,表面上却成了好干部,好领导。 向鲜明在平时开会或下村工作时,都是以警车开路,城管和乡、村、社的大小干部跟随其后,声势之浩大,犹如古时的钦差大臣巡访时之壮观场面。口中却堂而皇之说成为共产党保驾护航,其实都是他一人的打手和爪牙。 现桃溪村村民凡孝中,在巴山大峡谷当保安,在施工员的允许的情况下,用了公司的几根钢筋,向鲜明就让其下岗停职不说,在土地维权中,还想让派出所以盗窃罪让他入狱,但在强有力的证据下不得不作罢,却扬言他原脚断过一次会让他再断一脚,让他双脚都断。 在桃溪村好几百亩土地占用中,以欺、哄、骗、抢,打击的方法开展工作。 在未进行征地公告,召开征地协商座谈会,也未经村民的同意的情况下,以土地是国家的为由,就让村干部全面推进土地征地工程。 在工程施工前,采取先恐吓党员、低保户、五保户、在职干部、退伍军人以职位不保相要挟,甚至于在巴山大峡谷上班挣点苦力钱的农民工也要报复,导致村民在其淫威之下土地被非法征收后,却不敢维权。 可任意践踏村民即将成熟的庄稼,村民在向鲜明的淫威和强权下,只能含着眼泪...
村民诉称施工方爆破作业致其房屋地基下沉成危房
社会, 自由广场

村民诉称施工方爆破作业致其房屋地基下沉成危房

贵州省桐梓县羊磴镇白果村小河组村民娄胜日前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在正习高速路桐梓县羊磴镇七标段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多次使用爆破作业,致我家的房屋地基下沉,楼顶裂缝,墙体又部分裂缝。至今,我们一家人都依然住在危房中胆战心惊。”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娄胜陈述了事情经过:中建五局城建正习高速路桐梓县羊磴镇七标段,劳务公司是重庆云鹏筑劳务公司,于2016年10月份进场开始施工。2016年开始修建变道,2017年在桐梓县羊磴镇白果村小河组我家背后修建临时搅拌站。由于当时山体较大,施工方选择了爆破,一次性爆破炸药20吨左右。 由于我家房屋左右都是山体自然形成的山体大沟,2017年10月份施工方修建搅拌站时把右面的沟用弃土填满方便修建搅拌站。2017年初,由于施工方的需要在我房屋左面的山体大沟处修建了弃土场,弃土堆满了数百万方,把山体形成的大沟全部堵满。现在,弃土堆满了离我家只有十几米。2018年4月份,施工方为了给弃土场修建抗滑桩,在我房屋门前10米处选择了人工挖坑。施工方选择了爆破,多次使用爆破作业,对我房屋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致地基下沉,楼顶裂缝,墙体又部分裂缝。 2018年以来,我多次找过施工方都未能解决。多次找过当地有关部门帮我们协调,也没有结果。2019年,施工方在弃土场周围修建了一个小水沟。当时我们给施工方说水沟修的太小了,可是他们不理。就在2019年4月份,下了半个小时大雨,突发洪水,水流直冲我房屋,造成了无法居住。晚上8点的时候,施工方叫我们去街上宋海酒店住了一晚上后就不管不问。洪水过后地基很不稳定,房屋可能已经无法修复,右面的门前处也被洪水冲垮塌。我们一直在找当地的高健办,给他们说安全隐患很大,他们却不理,他们就说房屋的问题就走炮损,给12600块钱我自己修补。他们就说爱要不要,不要算了。 至今,我们一家人都住的胆战心惊的...
海参圈被强迁致养殖户损失惨重
社会, 自由广场

海参圈被强迁致养殖户损失惨重

“在没有与围海养殖户充分沟通协商,也没有政策宣讲的情况下,我们的海参圈被强迁。圈里还有海参,圈填了损失150多万元。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公平公正妥善处理,维护我们养殖户的正当权益。”近日,辽宁省盘锦市辽河口围海养殖业户代表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2019年5月20日,盘锦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给予辽河口围海养殖业户转产开放式养殖优惠政策的通告”。“转产通告”中提出的三种转产养殖模式,第三种养殖模式是“将通过置换新获得的海域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盘锦市农业发展集团,领取转让费”;转让价格规定,“凡自愿转让新获得的海域使用权的,原有证已到期的海域实际使用人,依原围海养殖面积享受5382元/亩最优转让费价格;原有证未到期的海域实际使用人,依原围海养殖面积同时享受1395元/亩补偿费和5382元/亩转让费的价格,合计6777元/亩”。我们养殖户的理解就是由招商引资而来到盘锦投入巨资的养殖户,由于政策调整强行不给延续海域使用证的期限,造成海域使用证的无端到期,最终只能得到5382元/亩(有证到期的)的转让金,然后必须在2019年7月1日前完成手续,进而就应该退出养殖海域了。对于这样的“转产通告”,我们养殖户心存疑虑。  其一,首先我们质疑“转产通告”发布部门的合法性。当年《养殖用海协议书》的签定单位是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而现在“转产通告”的发布部门是盘锦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从政府工作的职权范围、工作内容上看,后者是否具备解决这样一个牵涉到广大养殖业户动迁补偿问题的能力,是否可以代替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做出这样一个决策并发布通告。解决这个问题的部门,应该是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或者盘山县海洋与渔业局。所以,这个“转产通告”的合法性存在疑问。另外,几次的通告发布单位随意变换,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其二,“转产通告”中欠缺了必要的内容。“转产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