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9 1 月

曾助同學乾冰凍腳截肢詐保 另助另一同學自焚詐保起訴

台北地檢署。(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資料照)

男子廖建富曾夥同張姓高中同學,由張男扮演苦主,將雙腳侵泡在放滿乾冰的桶子內自殘截肢企圖詐保,廖已被判刑6年定讞;檢調偵辦時意外在廖建富手機看到1段人形火球影片,追查發現,廖建富另涉與吳姓大學同學共謀,以自焚方式自殘詐保,再由吳母申請600多萬元理賠,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詐欺取財等罪起訴廖、吳與吳母。

檢方調查,廖與高中同學張男謀議詐領保險金,由張男自2005年10月至2023年1月間,向5家保險公司投保8張保單;2023年1月26日至27日,2人先一起買乾冰,再由張男雙腳赤足泡在放滿乾冰塑膠桶中10多小時之久,最終,張男受有雙側小腿以下4度凍傷並腔室症候群併骨缺血性壞死、敗血症、橫紋肌溶解症等傷害而截肢,兩人之後向5家保險司詐保,僅1間保險公司被騙23萬多元保險金,另4家保險公司詐保4103萬元未遂。

本案一、二審法院均依「傷害成重傷罪」、5個「詐欺取財未遂罪」,判廖男6年徒刑定讞;至於詐保不成而遭截肢的張男,只能穿著義肢生活,一審認定他始終坦承犯行,且與所有保險公司和解,判刑2年、緩刑2年確定。

檢警在偵辦這起乾冰詐保時,另外發現1段疑似自焚影片,經追查發現,原來廖建富在2022年7月間,竟與另一名吳姓同學合作詐保,他當時帶著酒精、打火機、瓦斯噴槍到吳的租屋處,由吳男穿上浸泡過酒精的衣服,持瓦斯噴點燃地上的電土自焚。

吳受有頭頸部、胸腹、背部及四肢多處2至3度燒傷,達體表面積54%的傷勢(3度燒傷佔21%),經治療後仍嚴重影響皮膚排汗功能,最後由吳母向6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大多以傷勢可疑等理由,拒絕理賠,其中富邦產險拒賠600多萬元,吳男告上法院,主張因為遭黑道迫害,想去霉運而於住處進行過火儀式時不慎引燃衣物造成受傷,一審法院判富邦產險要依約給付保險金,雙方仍在訴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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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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