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今出庭,結束後步出法院。(記者楊心慧攝)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與民間友人陳啟庄約在北市高檔餐廳「Ad Astra」聚餐,陳另約前台糖公司董事長吳乃仁,徐則邀其他4名檢察官同事參加,餐費5萬8千多元全由陳啟庄買單。法務部將徐名駒移送懲戒法庭審理,懲戒法院今開庭,徐名駒表示,他深感抱歉,但也指感謝有此機會研究相關倫理規範,他舉參與婚宴為例,認為應要修法,否則會讓1400名檢察官受到危險。
檢方調查發現,柏君人力資源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陳啟庄2024年12月初,邀約徐名駒於26日聚餐,表明要做東,隨後也約吳乃仁參與,徐則以同事聚餐名義邀其他檢察官。26日聚餐從晚間6時30分開始,席間陳接電話短暫離開,約6時43分帶著吳乃仁及一名女性友人進入包廂用餐,餐敘進行到晚間9時49分結束,餐費5萬8千多元由陳啟庄刷卡支付。
北檢去年2月將5名檢察官移送檢察官評鑒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鑒,檢評會認定餐敘未涉及個案請託及關說等,但餐費由業者刷卡支付,有損檢察公正、廉潔形象,決議將徐名駒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庭審理,其他4名檢察官誤以為是徐名駒付錢、不知受業者招待,評鑒不成立。
懲戒法院今開庭審理,徐名駒表示,他與友人都是請來請去,並非單純的接受招待;他在這件事上深感抱歉,但也感謝有此機會能夠研究相關倫理規範,他因此發現檢察官倫理規範可能有類型上的適用錯誤。
徐名駒進一步指出,檢察官倫理規範是參照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訂定,公務員對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飲宴應酬,訂定不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3000元得予接受,但此規定恐將讓1400位檢察官受到危險;現今三星級至五星級的飯店餐廳約在3萬元至5萬元間,算起來一人會超過3000元,若檢察官參加婚宴,恐會有問題,他認為應要修法。
移送機關法務部代表指出,此案情節重大原因是徐已經預知陳啟庄會支付餐費,卻仍找4名檢察官參加,形成多名檢察官接受高價宴飲的形象,造成社會嘩然;檢察官本身應對廉潔要有自我要求,被付懲戒人雖然口頭上稱抱歉,但從其陳述內容、對檢察官倫理規範的解釋,可見仍對自身行為無感、不明白社會對檢察官的期待。
法務部代表表示,被付懲戒人以婚宴舉例,但難道參加婚宴不會包禮金嗎?怎會舉這種例子,檢察官的行為違背社會期待,就是違反倫理規範,請庭上考量徐的態度審酌。
徐名駒強調,針對修法的部分,他是說他的研究,並沒對法務部不敬,「法務部是我愛護的機關,我還希望有機會能為法務部貢獻,我深刻檢討、反省,懇請合議庭審酌。」
審判長最終諭知本案將於本月1月23日上午10時宣判。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今出庭,結束後步出法院。(記者楊心慧攝)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徐名駒今出庭,結束後步出法院。(記者楊心慧攝)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