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3日,本網獲悉獲刑3年6個月的湖南常德市法輪功學員劉先菊女士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劉先菊:湖南常德市法輪功學員,女,1961年生,靠縫縫補補來維持生計。因修鍊法輪功,2009年12月16日下午常德市公安抓捕,
2010年11月4日,劉先菊被常德市法院判有期徒刑10年。2019年才刑滿出獄。
2023年12月26日其被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刑事拘留,關押在常德市看守所。2025年11月12日被桃源縣法院判刑3年6個月,罰金5千元。刑期至:2027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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