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1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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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計劃生育的時代變遷與制度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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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計劃生育的時代變遷與制度之罪

在許多中國人的童年記憶里,「只生一個好,政府來養老」並不是一句抽象的口號,而是一種日常存在。它刷在村口的白牆上,寫在學校的圍牆上,也貼在計劃生育辦公室的門口。人們每天路過、抬頭、低頭,它就在那裡,像一句無需解釋的命令。那時,生育不再是家庭內部的決定,而是一項被嚴格管理的公共事務。是否響應號召,直接關係到一個家庭在社區中的位置,也關係到個人是否被視為覺悟高。從那個階段開始,生育權第一次被系統性地從個人和家庭手中抽離出來,交給了國家。 20世紀70年代末,中國以「人口增長過快將拖累經濟發展」為理由,正式推行計劃生育政策。這套政策並非簡單的人口調控措施,而是在特定政治背景下,被賦予了「科學」「理性」和「長遠利益」的合法性。少生,被描繪成一種責任;順從,被視為一種美德。 在鋪天蓋地的宣傳中,人們被反覆告知:少生一個孩子,國家就能更快發展; 縮小家庭規模,是為了民族的未來。在這種敘事框架下,質疑幾乎不可能存在。對政策的不同意見,很容易被簡化為「不顧大局」「自私」「思想落後」。當政治口號披上科學與集體利益的外衣,個人權利便悄無聲息地退出了討論空間。 如果說政策文本還停留在紙面,那麼在基層,它的執行方式卻異常直接。在城鄉各地,尤其是在農村,女性成為這一制度最直接、也最沉默的承受者。強制上環、強制結紮、強制引產,並不是偶發事件,而是在特定時期被默許、甚至被制度化的手段。很多女性並未被充分告知風險,也沒有真正的拒絕權利。生育,從一種自然的生命過程,變成了需要被層層審批、反覆核查的指標;女性的身體,則被視為可以隨時介入、隨時調整的「管理對象」。 在當時的體制中,計劃生育並非「可選任務」。幹部的升遷、單位的評優、集體的政績,往往與「達標率」直接掛鉤。在這樣的考核邏輯下,對個體的尊重反而成了一種失職。制度的冷酷,並不需要個人的惡意,只需要服從。 在官方敘事中,計劃生育的「成功」常常通過...
湖北省大冶市人權捍衛者尹旭安 因赴京看病遭強迫失蹤已逾4個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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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冶市人權捍衛者尹旭安 因赴京看病遭強迫失蹤已逾4個多月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4日,本網獲悉:因赴京看病遭強迫失蹤的湖北省大冶市人權捍衛者尹旭安至今已逾4個月。 尹旭安自8月11日赴京看病被攔截遣返,至今已逾4個月音訊全無;家屬委託律師兩次到當地尋找無果;政府部門相互推諉。 尹旭安自2007年開始維權,參與圍觀聲援等抗爭活動;多次被捕,勞教、關黑監獄;兩次入獄,服刑八年。最近一次曾遭判刑4年6個月,獄中境況及身體就很差,刑滿釋放後又被非法拘禁1年4個多月後被才釋放回家,其經歷用四個字“生不如死”形容,身體狀況特別差。尹旭安重病在身,極高危高血壓,血壓最高時達到高壓300/低壓220,冠心病嚴重,急需做手術。8月初,尹旭安赴京看病,最終於2025年8月11日晚上在北京上120急救車時被當局綁架,遭攔截遣返,現在已失聯4個多月了,至今仍處於強迫失蹤狀態,音訊全無。 尹旭安去北京純屬病情嚴重去看病,竟然中共當局屢遭到攔截,對其強迫失蹤非法關押,這是對其生命健康權的嚴重踐踏。 尹旭安簡介:1974年8月27日出生,湖北省大冶市人,原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鎮村民,公益維權公民,民主人士,政治犯Ӎ...
獲刑3年8個月的臨汾聖約家園教案李潔妻子李姍姍致信太原第二監獄 要求依法保障李潔獄中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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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3年8個月的臨汾聖約家園教案李潔妻子李姍姍致信太原第二監獄 要求依法保障李潔獄中的合法權利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3日,本網獲悉:獲刑3年8個月的臨汾聖約家園教案李潔妻子李姍姍今天致信李潔傳道所在的太原第二監獄的領導們,要求他們依法保障李潔獄中的合法權利。 其信中內容如下: 1、請太原市第二監獄能嚴格執行《監獄法》的規定,確保包括李潔在內的服刑人員會見家屬的時間為30分鐘至1小時。 因為這是太原二監公眾號上明確寫的時間,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關於服刑人員會見的規定,其中第四十條這樣寫:“服刑人員會見親屬、監護人,一般每月1次,每次30分鐘至1小時。” 而太原市第二監獄對新人的會見時間降格到10分鐘,這屬於監獄內部的操作規程,一切的操作規程本是為了法律更好的實施,以實現法律的公義與良善,而不是與法律規定相抵觸。 2、李潔從10月29日送達太原二監到如今,都沒有衛生紙,沒有肥皂,沒有毛巾,沒有牙刷等基本生活用品。 請太原市第二監儘快給李潔辦理“白名單”手續。我在會見的當天已經把“白名單”辦理手續材料交給當天五監區的工作人員。在沒有辦好手續前,請監獄按照《監獄法》給李潔提供基本生活用品,包括牙刷、牙膏、毛巾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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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4年6個月的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法輪功學員尹洪偉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3日,本網獲悉獲刑4年6個月的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法輪功學員尹洪偉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尹洪偉: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呼蘭區法輪功學員,男。2024年12月19日早上,尹洪偉從家中出門上班時,被樓下多名警察抓捕,隨即抄家。警察從其家中抓捕了正在家中的時年23、4歲的女兒尹麗。尹洪偉和尹麗被刑事拘留,關押到哈爾濱市看守所。後遭批捕、起訴。2025年6月19日,尹洪偉和尹麗在道外區法院被開庭。後遭判刑4年6個月。刑期至:2029年6月18日。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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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2年6個月的遼寧黑山縣法輪功學員徐月女士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3日,獲刑2年6個月的遼寧黑山縣法輪功學員徐月女士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徐月:遼寧黑山縣法輪功學員,女。徐月於2005年開始修鍊法輪功。2025年6月3日,張艷霞、徐月被警察入室抓捕,一直被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構陷。2025年11月,黑山縣法院開庭,張艷霞獲刑5年,徐月獲刑2年6個月,據悉將在12月中旬把她們轉監到遼寧省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27年12月2日。 文章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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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5年的遼寧黑山縣法輪功學員張艷霞女士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3日,本網獲悉獲刑5年的遼寧黑山縣法輪功學員張艷霞女士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張艷霞:遼寧黑山縣法輪功學員,女,2025年50多歲。張艷霞於1999年2月開始修鍊法輪功。同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面對迫害,她向世人繼續宣講法輪功,因而在2003年、2005年兩次被黑山縣國保警察抓捕,先後遭拘留兩個月,被勒索罰金合計26000元。 2025年6月3日,張艷霞、徐月被警察入室抓捕,一直被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構陷。2025年11月,黑山縣法院開庭,張艷霞獲刑5年,徐月獲刑2年6個月,據悉將在12月中旬把她們轉監到遼寧省女子監獄服刑。刑期至:2030年6月2日。 文章來源:維權網...
陳立群:第22屆「魏京生中國民主鬥士獎」答謝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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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立群:第22屆「魏京生中國民主鬥士獎」答謝詞

尊敬的魏京生基金會、評委會的各位朋友,海內外所有關心中國自由事業的人士: 衷心感謝你們把這份意義深遠的獎項交到我手中。我深知它的分量,因此除了感恩,更有一種發自內心的惶恐——因為這條道路上,有太多前輩和同伴付出的犧牲遠比我更大,他們才真正值得被銘記。 對我來說,這個獎不僅僅是榮耀,更是一種提醒: 提醒我不忘來時路,不忘那些在黑暗中承受壓力、依然堅持的人們; 提醒我繼續承擔責任,不因為疲憊而停步,不因為恐懼而沉默。 如今,無論在國內還是海外,敢於發聲、敢于堅持的人都面臨更大的壓力。我理解他們,也更加尊重那些依舊站在前面的人。 正因如此,我把這份榮譽看作是一份共同承擔的使命: 每一個願意為自由邁出一步的人,每一份勇氣、每一份堅持,都是推動時代前行的力量。 我也要特別感謝魏京生先生。他幾十年如一日的堅持,是我心中永遠的燈塔。今天在他的名字之下接受獎項,對我而言,是一種莫大的鼓勵,也是一種更沉靜的力量。 未來的路也許依然艱難,但我願意繼續以一個普通民運志願者的身份,與所有堅持良知的人並肩同行。只要我們還在,黑暗就無法徹底吞沒希望。 謝謝大家。 陳立群 2025年12月5日...
江西省女子監獄施酷刑 朱玉芳獄中被強制服藥並上銬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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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女子監獄施酷刑 朱玉芳獄中被強制服藥並上銬14天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2日,本網獲悉:2025年12月10日,江西人權捍衛者朱玉芳在服刑4年期滿後出獄。據悉,朱玉芳在江西省女子監獄服刑期間,遭到獄方酷刑虐待,被強制服用精神藥物,導致其每日頭腦昏沉嗜睡;獄方用手銬將其雙手上舉拷在鐵欄杆上,長達14天,只偶爾有幾分鐘解開;獄方安排兩名犯人對其「包夾」;安排犯人將其手腳提起,在樓梯上拖行,使其頭部、腰部在台階上不斷磕碰;其身體病痛在獄中長期得不到治療,其求醫,獄醫只口頭敷衍其沒事,而不肯書面確認,其要求治療反被誣「裝病」,被加重嚴厲看管。目前,出獄後的朱玉芳病痛纏身,並且精神藥物導致其記憶力下降。 朱玉芳簡介:朱玉芳是江西萍鄉的強拆維權者。曾是經營4家店面的私營業主,2006年拆遷中,萍鄉市政府主要領導親屬開辦的房地產公司拒不兌現拆遷協議,朱玉芳被迫走上維權之路。在維權過程中,她不僅自己維權,也積極幫助他人維權,呼籲社會公正,遂被地方政府視為重點維穩控制和打擊對象,被多次截訪綁架、關黑監獄、遭受酷刑。2015年,朱玉芳因在北京身穿「沒有腐敗就沒有訪民」的文化衫維權,被北京警方抓走,轉交給江西萍鄉安源區警方以「尋釁滋事罪」刑拘,後被萍鄉市安源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 2018年出獄後,朱玉芳一直為被枉法冤判而申訴;2021年12月3日,她到江西省高級法院申訴,遭拒,遂在法院門外舉牌呼籲;一周後的2021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朱玉芳被萍鄉市警方抓捕,隨即被以「尋釁滋事」罪名刑事拘留。2022年8月6日,朱玉芳第二次被萍鄉市安源區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名判刑,這次刑期比上次更長——4年。上訴後,萍鄉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維持原判。 在江西省女子監獄服刑期間,朱玉芳遭酷刑虐待,身體病痛長期得不到及時有效治療,但獄方拒絕其保外就醫。2025年12月10日刑滿出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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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抓捕起訴的遼寧省維權人士付友玲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2日,本網獲悉遭抓捕起訴的遼寧省維權人士付友玲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付友玲:1970年代出生,女,遼寧省人,住瀋陽市新民市城區,原某國企改制(股份制)企業員工,後為長途貨運服務者,維權訪民,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1993年,其因發現所在國企改制後的企業只給企業法人和部門領導開戶,繳納了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卻未給職工們開戶繳納此類保險項目,遂討要說法而無果;之後,基於企業始終未給其開戶交納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其於2017年以單位的名義開戶無奈自己墊錢繳納了養老保險;但退休之後,其在生病住院時仍無法享受醫療保險;為此其繼續多次向單位討要說法和維權信訪依然無果,反遭地方當局的維穩打壓,被瀋陽市新民市警方兩次行政拘留;最後,為生計其不得不與其丈夫以長途貨運為業,相互配搭,一個當貨車司機,一個做長途貨運服務者,常年辛苦奔波於南北各地; 2025年6月23日,在長途貨運途經北京時,其利用途徑之便,就之前的信訪事項以及新民市警方對其的非法拘捕之事,分別到國家信訪局接待司和公安部信訪接待室進行了信訪登記,之後就繼續奔赴各地送貨;原本以為進京信訪投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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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2年6個月的廣東梅州市城區法輪功學員劉清玲女士的案情及簡歷

(維權網信息中心報道)2025年12月12日,本網獲悉獲刑2年6個月的廣東梅州市城區法輪功學員劉清玲女士的案情及簡歷。現在通報如下: 劉清玲:廣東梅州市城區法輪功學員,女,2025年月50多歲。2025年4月23日上午,梅州市梅江區江南法輪功學員劉清玲與80多歲的老母親在路上被梅江區國保警察攔截搜身後抓捕。次日其老母親被家屬從派出所領回家,劉清玲一直未釋放,她被關押在梅州市城東看守所。後悉劉清玲已經被判刑2年6個月、罰款四萬元。刑期至:2027年10月22日。 文章來源:維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