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1 12 月

內幕交易曝光!司機在董事長家吃飯後買入躍嶺股份

紅星資本局12月10日消息,12月9日,浙江證監局官網連發四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披露內幕交易細節,據處罰決定書顯示,鍾振超、狄柳燕、陳雪輝、陳芽、毛旭曉因內幕交易躍嶺股份股票被罰。其中,多人與躍嶺股份前董事長林仙明存在密切聯繫。

內幕信息的形成和公開過程顯示,2023年5月,上海源悅汽車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源悅汽車)實際控制人張某程開始有出售控制權的意向,委託朱某傑、陳某沖等人尋找投資者。2024年春節前後陳某沖聯繫躍嶺股份董事會秘書陳某均,介紹了該項目,後陳某均向躍嶺股份董事長林某明作了彙報。

內幕交易曝光!司機在董事長家吃飯後買入躍嶺股份

圖據浙江證監局官網

此後到2024年3月23日,公司與源悅汽車方在上海就躍嶺股份擬收購源悅汽車51%股權的意向協議內容進行了最終談判與確認,並達成了一致意向協議,參加人員有林某明、林某1、陳某均、林某2及其夫人毛某霞與張某程等人。

2024年3月29日盤後,公司披露了《關於籌劃重大資產重組暨簽訂股份轉讓意向協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稱,公司與源悅汽車股東張某程、徐某簽訂了《股份轉讓意向協議》,公司擬以現金方式收購標的公司股東持有的源悅汽車51%的股權,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將成為源悅汽車的控股股東。

躍嶺股份收購源悅汽車股權事項屬於《證券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重大事件,公開前屬於《證券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內幕信息。內幕信息敏感期起點不晚於2024年3月10日,公開於2024年3月29日盤後。內幕信息知情人有林某明等人。林某明知悉時間不晚於2024年3月10日。

根據2024年財報信息,當時躍嶺股份董事長正是林仙明。

林仙明 圖據躍嶺股份公眾號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證監局指出,鍾振超系躍嶺股份董事長林某明專職司機。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鍾振超與林仙明存在聯絡接觸,兩人手機通話頻繁。

具體表現:內幕信息敏感期內,相關賬戶組集中交易「躍嶺股份」,僅買入「躍嶺股份」股票,未買入其他股票,買入意願強烈,買入時間敏感。

2024年3月27日,鍾振超開車將林某明從上海接回溫嶺,並在林某明家中吃晚飯。3月28日下午,鍾振超通過微信、電話與妻子狄柳燕討論買入「躍嶺股份」股票後,狄柳燕立即大筆買入「躍嶺股份」,成交金額為87.1778萬元,資金較前一日放大約32倍,次日繼續買入「躍嶺股份」。

最終交易情況為,鍾振超、狄柳燕控制的賬戶組於2024年3月28日至29日買入「躍嶺股份」股票11.32萬股,成交金額112.2191萬元。內幕信息公開後,上述股票全部賣出。經計算,虧損14506.27元。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並結合配合調查情況,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鍾振超、狄柳燕處以50萬元罰款,其中,對鍾振超處以25萬元罰款,對狄柳燕處以25萬元罰款。

浙江證監局官網

此外,陳雪輝與林某明是同村好友,平時經常聯繫。內幕信息敏感期內,陳雪輝與林某明在2024年3月13日、14日、18日、21日、25日、26日、27日共存在9次通話記錄。

浙江證監局指出,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賬戶組交易「躍嶺股份」股票行為明顯異常,具體表現:2024年3月25日,陳雪輝臨時轉入49萬元至其方正證券賬戶,隨後立即買入「躍嶺股份」股票,2024年3月29日臨時借入銀行信貸資金並全部買入「躍嶺股份」股票,當天存在虧損賣出賬戶組中的其他股票後買入「躍嶺股份」股票的情況,買入意願強烈。

賬戶組集中交易「躍嶺股份」股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賬戶組僅買入「躍嶺股份」股票,未買入其他股票。其中,2024年3月29日,賬戶組買入「躍嶺股份」股票68.06萬股,成交金額716萬元,當日成交金額較賬戶組近三年最大單日成交金額明顯放大。

內幕信息公開後,上述股票全部賣出。經計算,獲利51800.44元。

對於內幕交易,陳雪輝辯稱,敏感期內的通話,均因林仙明需了解其妻子健康狀況及他本人患病就醫安排情況,與股票交易無關。

經複核,浙江證監局對陳雪輝陳述、申辯意見不予採納。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並結合配合調查情況,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陳雪輝沒收違法所得51800.44元,並處以10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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