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1 1 月

女子舉報"已婚985博士後在妻子孕期出軌":自己遭到"戀愛騙局"

2025年12月,經歷長達9個月的維權後,莫女士選擇再次把自己身份證舉到胸前,錄下一段實名舉報視頻。她要舉報她曾經的男朋友,一名頂尖985高校化學系原博士後聶某某隱瞞自己已婚情況,與她確定戀愛關係。

實名舉報視頻截圖

莫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2025年3月,她從聶某某的手機里看到他和母親的聊天記錄有許多嬰兒的照片、視頻,視頻中,聶母對聶某某表示「把小寶貝照顧得很好」,意識到不對的莫女士「嚇傻了,渾身發抖」。

又過了一段時間,莫女士梳理時間線了解到,聶某某最初在戀愛交友公眾號上加莫女士好友時,聶某某妻子處於孕期;莫女士在和聶某某戀愛期間發現這一切時,孩子已幾個月大了。

自那時起,莫女士開始了一系列維權行動,如舉報至學校、起訴至法院、製作帶有校徽標識的PDF、手持身份證錄製舉報視頻、尋找媒體曝光等。莫女士遞交到北京市海淀區法院的起訴書顯示,她要求聶某某公開道歉,並賠償5萬餘元。

近年來,用PDF曝光情感罪證的方式日益流行,相應掀起的「吃瓜」狂歡與隱私曝光涉及的倫理問題均受到關注。

莫女士的維權經歷使得PDF日益流行的B面得以被看見。她說,與其說是維權,更多是自救。這個向公眾「暴露一切」的受過高等教育的當事人,表示自己最想要的是「結束一切」。

戀愛騙局

莫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時不時會有自殺的念頭,雖然平常工作生活沒有太大的影響,事發至今她還參加過一場考試,「但就是不受控制地反覆想起這件事情,在這個過程中情緒反覆發作。」

醫生建議她住院治療。北京安定醫院門診病歷的診斷顯示,莫女士處於抑鬱狀態、焦慮狀態,存在衝動、自傷等風險。

「他不就是騙了你嗎?」莫女士以一般人格權糾紛為案由,將聶某某告上法庭後,有人這樣問過莫女士。

莫女士明白,沒有經歷過這種事情的人,感受不到她內心所受的掙扎。

「我們正常人的三觀里,怎麼可能會想到已婚的人還去相親。他對我的三觀,還有我的精神狀態造成極大的衝擊。」

2024年,莫女士在某戀愛交友公眾號登出自己信息,裡面明確提到期待對方「沒有結過婚,有結婚的打算」。而後,聶某某通過該戀愛交友公眾號得到莫女士的聯繫方式。

通過微信,莫女士讓聶某某發來自我介紹,微信記錄中「自我介紹」顯示:「1991年,安徽人,身高178,體重136;某985高校博士,某985高校博士後……」

微信聊天、線下見面、接受鮮花、確定戀愛關係、保持一周至少見一面的感情聯絡……莫女士察覺聶某某有些異常時,她猜想的可能性還局限於「腳踩多條船」。莫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假裝用聶某某手機點外賣時,在他微信看到其與母親的對話是小嬰兒的視頻照片,她「嚇傻了,渾身發抖」。

不斷拼湊線索求證,莫女士發現,聶某某的微信里也有他的妻子,不過微信備註是「老闆」一類,讓莫女士之前沒能發現。

多份微信聊天截圖顯示,當聶某某已婚已育情況敗露後,莫女士與他對峙,為什麼已婚還要來加她、騙她?聶某某給出的答案是「一時糊塗,只覺得好看、溫柔……把底線、三觀、道德都拋在腦後」。

希望等來道歉

莫女士向紅星新聞記者提供一份與聶某某博士後期間所在高校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的通話錄音,時間是2025年4月末。

通話中,該工作人員表示,聶某某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對他給予記過,處分期12個月。根據學校的規定,取消其評優獎勵、教師職稱、崗位聘用、人才計劃、科研項目方面的申請申報資格,執行期24個月。由化學系黨委對其嚴肅批評教育,責令深刻檢查,在本單位內開展警示教育。學校已給予其退站處理。

2025年6月,聶某某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一事曾被媒體報道關注。

據澎湃新聞報道,聶某某學校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對於聶某某處分執行期過後能否再回學校工作的問題,教職工入職前都要如實填寫受處分情況,還要簽師德承諾書,對於聶某某的情況學校會掌握。

2026年1月8日,紅星新聞記者多次就此事聯繫該高校多個相關部門,未得到此事的有效答覆。

「我不是想要懲罰他或者報復他,甚至說我也不是恨他,我只是希望至少不是一個任人宰割的狀態,希望他和其他有類似想法行為的人,對欺騙他人是有畏懼之心的。這是一個心結,我希望這件事情儘快結束。」莫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近期選擇再次手持身份證錄製舉報視頻,是因為她聽說聶某某又到其他地方繼續從事科研工作了,她精神上受到的困擾也沒有結束,她希望這一切有一個結果,「可能是個道歉」。

艱難的維權

莫女士回憶,2025年3月12日,她和聶某某最後一次見面。那時她還沒有真正做好起訴、舉報的計劃,但擔心被欺騙更多,她用錄音記錄下了那次見面。錄音中,莫女士質問為何隱瞞已婚,聶某某表示,這是他做錯的地方。

同一時期,莫女士開始在小紅書上求助、向家人們求助,小紅書上的網友們建議她先向學校舉報,還可嘗試起訴。

莫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她本科是學法的,研究生階段換了專業,但如果不是在小紅書上得到其他網友、有相似經歷的女性的建議,她從來沒有想過還能將這件事告上法庭。網友們建議的案由是「一般人格權糾紛」。

後來,她在網路上認識越來越多有相似經歷的女性,她們被隱瞞已婚身份的男士欺騙感情、金錢,有的甚至生下了孩子。有些成功立案甚至訴訟成功的女性受害者還會向其他人分享經驗。

2025年3月下旬,莫女士第一次戴著口罩,手持身份證,錄製實名舉報視頻發布在社交平台上。

也是同一時期,她開始依據小紅書上網友的建議尋找律師,起初聯繫的許多律所都表示不建議訴訟,直到一個律所表示「這個官司可以打」。

同年4月末,莫女士接到來自聶某某所在學校的電話,工作人員在電話那頭宣讀對聶某某的兩個處分決定。

莫女士稱,自己為此遭到了威脅恐嚇。

兩份來自警方的行政案件立案告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5年5月8日,莫女士報案稱被威脅人身安全案立案,7月4日,東城分局北新橋派出所查明張某某向莫女士發送含有「把你除掉」「殺殺殺」等言語的簡訊,違法行為屬北京市公安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中一般情節的情形,給予張某某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對聶某某母親張某某的行政處罰決定

2026年1月8日,紅星新聞記者致電張某某試圖了解案件情況,張某某在電話中確認自己是聶某某的母親,但聽到記者身份後直接掛斷電話。

2025年6月初,莫女士和律師送到法院的材料初審過了,莫女士當時的代理律師收到來自海淀區人民法院的通知,案件已立案。後來,莫女士撥打12368進行訴訟諮詢,也得到簡訊回復。莫女士提供的簡訊截圖顯示,莫女士的案件由東升法庭承辦,庭室負責分配承辦法官。

莫女士告訴記者,當時的代理律師已經從律所離職,律所安排了新的代理律師。2026年1月9日,紅星新聞記者致電莫女士最初的代理律師了解情況,該律師表示當時的起訴狀確實由她所寫,但是就該案接受採訪需要向律所報備,儘管她已離職。

在訴至法院的同一時期,莫女士聯繫媒體講述經歷,澎湃新聞對聶某某婚內出軌後被學校退站處理的報道被多家媒體轉載。

莫女士也曾聯繫最初發布其個人信息的戀愛交友公眾號,但該公眾號表示不能為聶某某在應徵中存在的欺騙情況負更多責任。莫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該公眾號中,無論是她發文,還是聶某某應徵,都是不收費的。

莫女士將聶某某在戀愛關係中的所作所為,以及一些其他可能存在違反高校紀律的信息製作成PDF。和許多進入公眾視野的PDF一樣,上面有校徽,也涉及一些隱私細節。

「我也是高學歷,受過高等教育,但這個維權真的特別難。」莫女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

不過,莫女士所遭受的精神困擾沒有結束。聽說聶某某有可能前往香港繼續從事科研工作,莫女士再次舉起身份證錄製實名舉報視頻,但這一次,她並不清楚聶某某所在學校是哪一所。

1月8日,紅星新聞記者多次致電聶某某此前使用的手機號,均未撥通。

為了繼續工作,出現了抑鬱癥狀的莫女士拒絕住院治療。她說,這是一個心結,需要一個結果來結束,「可能是一個道歉」,或者打贏官司後,判決書上清清楚楚闡述事實。

「不能勸(有類似經歷的人)放下這件事情,而是需要有一個了結,把這心結打開。這件事情解決了,才能進入下一段新生活。」

莫女士說,在戀愛中隱瞞已婚信息的欺騙不是個例,可能從古至今都有,「但這個事情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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