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農刺死城管」案主犯獲刑7年6個月:精神狀況糟糕
2026年1月6日,甘肅蘭州「瓜農刺死城管」案一審宣判。瓜農王愛武、王愛文因犯故意殺人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6個月、4年9個月。至此,一審宣判距離案發已過去7年多的時間,距離一審開庭已過去2年。
王愛文不服判決,當庭提出上訴,認為自己是正當防衛。上訴材料顯示,請求法院改判上訴人王愛文無罪和不承擔附帶民事賠償責任。王愛武通過視頻連線參與庭審,宣判當日因病情糟糕等情況未對判決結果表態。
王愛武的父親王軍宏,是他的監護人和法定代理人。1月9日,極目新聞記者獲悉,王愛武已通過父親提出上訴。上訴材料顯示,上訴理由是:王愛武的行為是因城管隊員非法侵害行為引起的,系防衛過當,因此造成的民事損害,城管人員應當負主要責任,王愛武只承擔次要責任。
王軍宏表示,上訴材料以郵寄的方式提交到法院,請求法院改判認定上訴人王愛武的行為系防衛過當,減輕量刑。王愛武患有精神疾病,語言表達不暢,目前被羈押在看守所,羈押時間至2026年1月18日到期。
事發現場(資料圖)
極目新聞此前報道,2018年7月17日,來自甘肅靖遠縣的王軍宏、王愛武、王愛文父子三人,在蘭州路邊售賣西瓜時,蘭州城關區城管執法局雁灘中隊副隊長李某文等人慾收繳父子三人賣瓜用的秤,雙方發生爭執。次日,李某文在得知王家父子三人正在城關區某村附近賣瓜後,帶領十餘名城管隊員趕到,雙方再次發生衝突。
衝突期間,王愛武持鐵鎚追打城管隊員,捅刺對方十餘刀,造成1名城管隊員死亡、2人重傷二級。王家兄弟被公安機關當場控制。之後,二人被警方刑拘。
2019年8月,蘭州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王家兄弟提起公訴。因案情複雜等多種原因,直至2021年9月,該案才召開第一次庭前會議。
2023年3月,因王愛武患有精神分裂症,處於發病期、無受審能力,蘭州中院作出刑事裁定,對王愛武中止審理。同年4月,該案一審開庭審理,因王愛武處於發病期,經鑒定不能出庭受審,蘭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