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接到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百姓卢泓源实名举报求助信,莱芜区人民法院法官张磊办理虚假诉讼案,目前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查封了卢泓源的三套房产准备拍卖,并把卢泓源列为老赖,对卢泓源个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卢泓源多次向莱芜区人民法院纪委投诉都石沉大海。
据悉,2011年,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华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贺文华向毕研菊(原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房管局财务科长)多次借钱,具体金额不详。2013年,贺文华按毕研菊的要求向毕随泗(毕随泗是毕研菊的父亲)出具了一份借条。2014年,又出具了三份借条,贺文华把他实际控制的山东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加盖了公章。2014年,毕研菊以父亲毕随泗名义向原莱芜市莱城区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华威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贺文华偿还本金及利息,山东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注明: 2011年6月份在卢泓源不知情的情况下,贺文华就把宝辉地产公司以股权转让形式转给卢泓源,变更卢泓源为宝辉地产法人),当时卢泓源只是工商登记中的受让股东,并非公司出资人、发起人。此案主审法官张雷,在开庭前就认为此案证据不足无法审判,最后以调解结案,当时并未通知卢泓源本人,并且该民事调解书中卢泓源的名字是错误的,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符。
随后,莱城区法院在执行以卢泓源为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出资不到位为名查封卢泓源个人财产。
2018年,卢泓源起诉宝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莱芜区人民法院审理确认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2014)莱城民初第1056号民事调解书是否为虚假虚假诉讼?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执法需为民!望有关部门彻查此事,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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