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绿能科技产业推动中心」前副执行长郑亦麟。(资料照)
经济部「绿能科技产业推动中心」前副执行长郑亦麟,任内涉嫌收受东炜建设创办人陈健盛、陈冠滔父子贿赂198万元,向台电施压争取馈电容量,郑另有601万余不明财产,台北地检署今依违背职务收贿罪、财产来源不明罪、洗钱等罪起诉郑等6人,并将在押的郑亦麟、陈健盛、陈冠滔3人移审台北地院。承审法官傍晚开接押庭,郑亦麟承认收贿、洗钱罪,希望300万元交保;法官傍晚8时许谕知郑亦麟300万,陈健盛、陈冠滔父子各200万元交保,皆限制住居,并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郑另须接受个案手机科技监控8个月。
北检今起诉6人,除在押3人,还包括郑亦麟的父母郑伍廷、李佳珍、胞弟郑兆麟;起诉书并斥责郑亦麟「操控台电公司人员如线偶、视电力如私产」,具体求刑14年。
接押庭讯时,郑亦麟坦承收受陈健盛父子198万元,他愿意认罪,陈姓父子起初对他说是介绍投资人的仲介费,后来向他表达申请用电有困难,他就协助向台电关心申请进度,他们没明讲要他去向台电关切,但不可否认他确实有向台电萧姓副总关切、为东炜争取分批供电。
郑说,他承认违背职务收贿、洗钱罪,尊重且接受法院的法律认定,他希望能300万元交保,也愿配合科技监控等配套处分。至于现金存款601万元涉财产来源不明罪,他说包括朋友还款、代垫费用、租金、家人给予、弟弟借款、动物救援预备金、民间工作收入、演讲及讲课收入,待逐一核对后再决定答辩方向。
陈健盛仅承认违反商业会计法,否认行贿。陈健盛说,198万元是介绍机房用地投资人的仲介费、不是贿款;他今年初心脏装支架手术,在看守所染上开放性肺结核,收押期间曾2度戒护就医,而他妻子中风、气喘、阿兹海默症也需人照料,他希望能200万元交保。
陈冠滔亦否认行贿、仅承认作假帐,与郑联络是要向他请教电业的事,汇款则是仲介费。
检方调查,2021年间,陈健盛父子计划设立「网路资料数据中心暨储能设备」,向台电申请新设东炜潭美C/S案,但台电考量内湖的电力状况,无法核准供电,陈遂找郑亦麟协助。郑向台电萧姓副总经理关说,核准东炜32MW(千瓩)电力;隔年郑再度关说,助东炜取得42MW电力。
北检调查,陈家欲提供220万元「顾问费」,郑亦麟担心曝光,与父母与胞弟合谋签立虚假的顾问契约,分23次提领现金收取。检方另查出郑亦麟的帐户冒出不明财产601万元,与收入显不相当,郑无法合理说明。北检今侦结起诉6人,移审在押3人。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