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扶余:官家不作为未完成拆迁反而倒打一耙?!
本站讯 2021年7月,吉林省德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德卡公司)收到一份令人感到离奇的起诉书,扶余市政府居然起诉德卡公司违约,称其构成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其与德卡公司于2007年签订的产权置换协议,赔偿其1.6亿多元巨额损失。这一起诉,一时间令德卡公司蒙头转向——明明是政府不作为没有兑现承诺才造成产权置换协议迟延履行,怎么还能反而起诉我们呢?这不是猪八戒摔耙子——倒打一耙吗?
产权置换争议案的来由
据介绍,2007年10月30日,扶余市政府与德卡公司签订了《协议书》,双方约定了“产权调换”事宜,原告将商贸招待所(283.98平方米)、轻工商厦(2455.59平方米)、肉类大厅(1298.9平方米)、华夏商场(1198.56平方米)、位于“德卡时代购物广场”商业性用房(5000平方米)等合计10237.03平方米房屋交付被告,被告承诺于2008年11月30日交付原告新建房屋12053.80平方米,作为产权调换房屋。但据德卡公司提供的证据证明,由于政府不作为,最终导致了华夏棚户区改造地块十余年未能拆迁,当地三十几户百姓流离失所。对此,媒体曾经广泛报道。媒体报道后,引起了中央巡视组和吉林省纪委的重视。在吉林省软环境办的组织下,扶余市政府曾经承诺在2020年3月前完成拆迁,但是时至今日,仍然还有四户没有与政府达成协议。
对于此事,扶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12月23日出具的《关于德卡公司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扶住建[2020]878号)有过详细的记载,该意见称:
德卡华夏商场棚改拆迁项目于2007年6月19日正式开始拆迁,此次拆迁共拆迁产权人207户,其中平房区块186户,华夏商场商业区块21户。平房区块2007年10月末全部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华夏商场商业区块目前达成拆迁补偿协议11户,还有10户没有达成协议。
2015年1月14日,扶余市政府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