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纸箱。”女子排查监控后,找到了拿走她纸箱的两位老人,由于多次沟通无果,她将两位老人诉至法院,最终获赔0.2元。
纸箱丢了——
两老人拿走私人储物柜上的纸箱
女子索要无果诉至法院,获赔0.2元
1月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1987年出生的杜女士在重庆江北区生活。
2025年9月24日,她发现放置在自己私家车位后的私人储物柜上的纸箱及箱内鞋子丢失。通过小区监控排查,她发现系1947年的老人黄某(男)与1957年的老人向某(女)所拿,遂找对方沟通返还。经多次沟通无果,她向江北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9月29日,江北区法院立案,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杜女士诉请,要求两位老人立即返还侵占的纸箱1个,若纸箱丢失无法偿还,要求等值赔偿0.2元。案件诉讼费由两位老人承担。对此,两位老人辩称,认可拿了杜女士一个纸箱,现在纸箱不在了,对于价值0.2元也认可,愿意支付。
法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两老人承认杜女士的诉讼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
2025年12月16日,江北区法院判决:两位老人赔偿杜女士损失0.2元。案件受理费20元,由两位老人负担。
律师说法——
案件标的额虽小,但诉讼很有意义与必要
判决将《民法典》拾得遗失物的规定落到实处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财产辩护研究中心主任胡磊律师认为,这份判决看起来标的额很小,只有0.2元,但它触及的其实是法治社会最基础的问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得到保护,不管数额大小。
这份判决的意义,在于它把《民法典》关于拾得遗失物的规定落到了实处。法院没有因为金额小就拒绝受理,也没有因为“事情不大”就简单调解了事,而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审理、判决。这其实是在传递一个明确信号:无论财产价值多少,侵占就是侵占,必须承担责任。这种严格适用法律的做法,正是全面依法治国在基层司法中的具体体现。
胡磊表示,这类诉讼不仅有意义,而且很有必要。它看起来是鸡毛蒜皮的小案,实际上是在一点点夯实法治基础,让每一个公民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力量。长远来看,这样的案件越多,我们距离真正的法治社会就越近。
这起0.2元遗失物纠纷,如果双方在拾到物品之初就能通过诚实沟通解决,或者社区、物业、居委会出面做些协调工作,很多时候就不需要走到诉讼这一步。现实中,不少类似的小矛盾往往源于沟通不畅、信任缺失,如果基层调解组织能更主动、更专业地介入,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作用,很多纠纷完全可以在诉前就化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