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引颈期盼跨年夜的烟火秀,但是捷克基于保护环境与动物福祉的考量,官方已不再举办大型跨年烟火,且全国有多个区域被列为禁放烟火地点,烟火销售也受到更严格的限制。
长久以来,烟火一直是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元素。然而,烟火对环境与动物所造成的压力,正逐步影响全球各国的相关法规,捷克也不例外。
捷克官方近年来不再举办大型跨年烟火秀。此外,根据捷克12月实施的新规定,全国有更多被列为禁止燃放烟火的地点,包含医院、安养院、托育中心、动物收容所、动物园与畜牧设施周边250公尺范围内,以保护病患、长者与动物在内的弱势族群。
捷克农业部发布的全新互动地图显示全国受限区域。机关建议,在计划放烟火前先查阅地图,因受限区域可能会随新设施或既有设施的变动而更新。
据布拉格国际广播电台(Radio PragueInternational)报导,环境部发言人克雷伊奇(Veronika Krejčí)表示:「目前这些地点250公尺范围内已全面禁止燃放烟火。这项规定有助于降低噪音与空气污染,同时减少受伤与火灾的风险。」
捷克动物福利协会Zvířátkov创办人蒂哈(JanaTichá)表示,她对这些改变感到欣喜,过去烟火在她的动物围栏附近燃放,对动物造成极大干扰。
蒂哈说:「马特别脆弱,因为牠们很容易受惊并伤到自己。一旦受惊,根本没有围栏能阻止牠们失控奔跑。你只能尽量提前准备,但如果农场来了新动物,跨年夜就必须有人留守,随时准备在发生状况时立刻应对。」
烟火法规的另一项重大变革为销售方式。市集摊位与临时贩售点现在仅能贩售最低等级的F1类烟火,例如拉炮、仙女棒与地面旋转烟火,且购买者须年满15岁。
贸工部代表科雷茨(Jakub Korec)说明,关于F2类烟火,如小型火箭与爆竹,「目前已禁止在市集摊位、临时棚架或类似场所贩售这类产品。销售仅限于专门店铺,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检查购买者的年龄与技术能力。」
购买F2类烟火的最低年龄为18岁,至于购买F3类产品,如威力更强、组合式的烟火,也须满18岁。自明年7月起,F3类烟火将仅限具认证技术资格的人士购买与使用。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