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10月间,中国籍「闽连渔60138」号渔船毁损台马第二海缆,海巡署据报拦检,将船长吴用春带回侦办。(记者邱俊福翻摄)
中国籍「闽连渔60138」号渔船去年涉嫌毁坏台马第二海缆(TDM2),检方经调查认定船长吴用春是拖网捕鱼时,因「过失」造成,经福建连江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确定后,今日上午陆委会核准吴男出境事宜,海巡署会同移民署自马祖南竿福澳港循小三通模式,强制吴员出境至中国福州黄岐港。
海巡署表示,去年9月底,中国籍「闽连渔60138」号渔船从中国福州市苔菉国家中心渔港出港,10月7日航行至我国连江县东引外海,晚间近10时拖断台马第二海缆,经接获中华电信报案称台马第二海缆受损故障后,翌日凌晨1时许登检「闽」船,将船长吴用春带回侦办。
检方调查后,认定该渔船是在拖网捕鱼时因过失而造成海缆损坏,并非故意;福建连江地方法院审理后于去年12月4日依电信管理法,判处船长吴用春有期徒刑3个月确定。
海巡署强调,我国为民主法治国家,司法机关秉持公正客观立场,严格依据科学证据认定事实,落实「故意归故意、意外归意外」原则,船长吴用春因于捕捞作业时,疏未注意电子海图标示的海缆位置而造成损坏,法院审酌其坦承犯行,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支付赔偿金,认定为「过失」而判处3个月徒刑;相较之下,去年2月「宏泰58」货轮破坏台澎3号海缆案,王姓船长经调查确认为「故意」破坏我国海底电缆,最终遭重判有期徒刑3年定谳,足见我国司法独立,且量刑标准分明。
同时,海巡署表示,海底电缆为我国重要关键基础设施,海巡与检察等机关密切合作,结合科技监控与巡防能量,持续严格取缔断缆事件,任何破坏海缆的非法行为,定会迅速拦停登检并报请检方指挥侦办,全力守护我国海缆安全与韧性。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