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9 1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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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2021-2022年度采暖季为什么涨价这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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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2021-2022年度采暖季为什么涨价这么厉害?

濮阳县是全国六大油田之一的中原油田之腹地,已探明的天然气储量达546亿立方米,中原油田70%的原油、90%的天然气产于濮阳县。濮阳县有发展石油化工深加工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天然气高储量的县城,每年都会上演老百姓用不起气、燃气经营企业供不起气的戏码,老百姓指责燃气经营企业价格收的高,燃气经营企业却有苦难言,特别是2021-2022年度采暖季这种冲突更明显。是什么让这个不足100万人口的小县城成为全国燃气价格矛盾突出的焦点? 中原油田虽然近几年燃气产量不如以前,但每天还是会有30万立方(资料来源于媒体的公开报道)的自产气供应给濮阳县,这每天30万方本该供应给濮阳县居民使用的油田自产气却被濮阳县政府指定的一家有背景的民营企业----濮阳县运营天然气有限公司(该公司共有4位股东,包含中原油田天然气产销厂和濮阳县油区办各一位领导)垄断,濮阳县政府的本意是由这家民营企业掌握自产气分配权,合理分配给濮阳县境内的燃气经营企业,然而这家公司却将其据为己有,不但不合理分配自产气,反而在濮阳县政府的支持下将工业用气垄断,濮阳县域内经营的其他燃气经营企业均被要求不得供应工业用户,如此以来,濮阳县就形成了工业燃气被濮阳县运营天然气有限公司独家供应的局面。濮阳县运营天然气有限公司后又成立全资子公司--天润公司独掌自产气资源,这些本该惠及濮阳县老百姓的自产气就这样被高价卖给了工业企业。 2021-2022年度供暖季到来时,濮阳县制定了压非保供措施,旨在保障濮阳县辖区内百姓冬季采暖,压非保供意思为压缩非居民用气,保障居民用气充足,然而整个濮阳县境内除了天润公司外均无非居民用户,无非可压,如何保供? 濮阳县域内除天润公司外的其它燃气经营企业均向濮阳县政府提出该问题,但该问题却未被重视,燃气经营企业不得不冒着被处罚的风险提高燃气价格,2021-2022年度采暖季濮阳县除天润公司以外的燃气...
浅析濮阳县居民为什么守着油田用高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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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濮阳县居民为什么守着油田用高价气?

近日,濮阳居民通过网络抱怨燃气价格过高,质疑燃气经营企业涨价行为,经过多方求证了解,为大家简单分析下濮阳县居民为什么守着油田用高价气? 通过向燃气经营者了解得知,濮阳人民守着中原油田,油田自产气会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分配给濮阳居民使用,网上可查的数据的显示,2017年油田自产气每天分配30万立方给濮阳县,但濮阳县的燃气经营企业除濮阳县运营天然气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润公司外均表示未分配到一立方油田自产气,每天30万立方的油田自产气全部被天润公司把控,而天润公司并未将每天30万立方的燃气分配给燃气经营企业,而是将每天30万方的低价燃气垄断性的供应给濮阳县的工业用户,其他燃气经营企业被当地政府限制供应工业用户。工业用气价格本身就高于民用燃气价格,而且价格浮动又采取备案制,燃气经营企业只需书面向当地发改委报备即可,天润公司拿着油田自产气惠民指标高价卖给了工业用户,本该享受惠民燃气政策的民用用户却无法享用该福利。一句话可以表述为,油田每天30万立方的自产气是惠及濮阳县民生的,但这些惠民气却被天润公司拿去高价卖给工业用户了。 其次,受国际市场能源价格持续走高、国内煤产量下降等因素影响,今年燃气气源价格普遍较高,2021年10月底,濮阳县的燃气经营企业就收到了中石化的电话通知,今年燃气价格预计要涨到每立方6.8-7.5之间,具体价格以结算为准,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河南天然气销售中心为濮阳通用绿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具的发票显示,中石化的燃气销售单价为每立方7.047元,在此问一下质疑价格高的网友们,如果你是燃气经营企业你怎么制定你的销售价格?是遵照每立方2.5元的价格销售还是以进价销售?或者干脆停断供应? 濮阳县的燃气经营企业不但没有停供,而是高进低出坚持供应,保证燃气用户取暖和做饭,企业一直在承担着严重的亏损,如此重的...
濮阳县燃气价格高的“元凶”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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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燃气价格高的“元凶”找到了

最近濮阳县人民群众反映燃气价格比较高,有人认为是燃气公司擅自涨价把濮阳县几十万居民当傻子,一场因燃气价格引发的矛盾不断在网上发酵,引起濮阳县燃气价格高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濮阳县群众网上发帖质疑濮阳县通用绿能天然气公司居民燃气价格将近7元一方。 濮阳县委回复网民质疑称:濮阳县通用绿能天然气于2021年10月24日向濮阳县人民政府递交了《关于2021年-2022年冬季采暖季濮阳县城区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形势严峻的情况汇报》,并于2021年10月25日向濮阳县发展改革委员会递交了《关于濮阳县城区管道燃气居民用气备案销售交个调整的请示》,濮阳通用绿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自2021年12月23日起,第一阶梯价3.13,第二阶梯价由4.6元调整为6.98。濮阳县政府要求濮阳县通用绿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将价格调整为第一阶梯价格2.5元,第二阶梯价格3.25元。 网民质疑濮阳通用绿能天然气有限公司视勒令整改的通知如无物,硬把高价天然气收到了年根,质疑濮阳通用绿能天然气有限公司顶着风、拧着头,非要收取高价燃气费,搜刮民脂民膏。 实际情况如何呢?濮阳通用绿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真如网民所说的那样故意收取高价燃气费吗? 给大家看一下2021年12月30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河南天然气销售中心为濮阳通用绿能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具的编号07026745发票,发票显示气量930000方,总价格6553710元,每方燃气价格为7.047元。  相信网民看到这张发票就能明白濮阳县天然气价格高的原因不再濮阳通用绿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进价7.047元,销售价第一阶梯3.13元,第二阶梯6.98元,濮阳通用绿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秉承着社会责任感赔钱在给群众供气,对于濮阳通用绿能天然气有限公司来说7.047元的价格只是纯进价,燃气供应到群众家里还需要管道配输、损耗(冬季最高损耗达到18%)等各种附加成本...
被蹂躏的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营商窘境何时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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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蹂躏的国家森林公园,东莞营商窘境何时破解?

民营企业经营到底有多难?东莞的民营企业经营有多困难?中国首个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22年来经营有多么困难?东莞旅游民企,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在东莞经营困难超乎大家的想象。 一大难题:硬拖4年不给修编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谁之过?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按照国家森林公园管理规定需要修编的总体规划,因东莞当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刁难,延期四年无法完成,直接影响了国家级森林公园样板景区的升级和发展。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远景 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10年。观音山公园2007年正常修编后,即2017年7月30日到期,需进行修编并报批。本是一件按照法定程序相关部门正常办理的公事,东莞市林业局某些官员却故意拖延四年,就是不给办?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一问】:东莞市林业局某些官员为何两次拒绝观音山公园正常修编? 2017年7月17日,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曾致函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要求及时按有关规定修编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按程序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应广东省林业局邀请,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接受观音山公司委托曾两次到东莞市林业局希望配合勘界工作,均遭拒绝。 第一次:2018年3月9日,针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发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邀请东莞市林业局和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共同参加商讨。根据2017年7月17日的督导通知精神,会议要求东莞市林业局应发挥林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主动督导、协调和指导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完善森林公园各项配套建设手续。2018年10月,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应邀到东莞市林业局勘查观音山公园边界,却遭东莞市林业局单方临时取消,不成立的理由则是该观音山公园四界不清。 第二...
方城县三河一廊拖欠工程款 私企保全的国企账户却被强制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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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三河一廊拖欠工程款 私企保全的国企账户却被强制解封

我叫刘海洋,是兰考四季同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四季同达)的法人。2017年,经人介绍认识李好果,他声称方城县县长(同时兼任“三河一廊”项目指挥部指挥长)、发包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十一局)、三河一廊项目总负责人都非常熟,并称已于2017年1月21日与十一局签订了《意向协议书》,可以做主将龙泉公园绿化工程分包给我公司,于是,我公司于2017年11月与李好果的河南祥奕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祥奕置业)签订了一个亿的《绿化工程分包施工协议书》。 协议签订后由于种种原因工程一直未开工,直到2018年10月工程开工前,我公司与李好果协商一致同意将2017年签订的协议作废,并重新签订一份两个亿的《绿化工程分包施工协议书》(包含龙泉公园东西区)。 新的协议签订后,我公司带领100余工人进场施工,直到2021年7月1日,龙泉公园正式开园,两年零九个月的施工期内工程量达2亿元以上,而十一局仅支付了7300万元(含材料款),我公司垫付款项约有一亿五千余万被拖欠。 目前,我们的工人已有一年多没发工资,多次找李好果和十一局催要工程款,他们却一直找理由推脱,被逼无奈将祥奕置业和十一局起诉至法院,并依法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申请,2021年12月2日该案件以直播的方式第一次开庭,庭后方城县法院对我公司律师进行了询问:关于我公司与十一局、祥奕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法院虽然对十一局账户进行了财产保全,但十一局提出异议,并用三河一廊剩余工程款作为反担保,申请解除对其公司账户的冻结,法院考虑到企业需要正常经营,省高院也有指导案例,问我公司对十一局提出的解除申请是否有异议?如果有异议可以在五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我公司律师当即表态肯定不同意解封。 12月4日,我公司的律师向方城县人民法院寄出的《陈述意见》和股东贺爱春本人的录像视频均明确表示,无论是贺爱春本人,还是四季同达的所有股东和员工的意...
黑龙江鸡东县法院被指随意扩大执行范围危害储备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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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东县法院被指随意扩大执行范围危害储备粮安全

黑龙江抚远一家粮贸公司购买了一处储粮基地,不想原主人有债务纠纷被起诉,法院裁定购买协议无效,并强行把粮贸公司也列为案外人,扣押了储粮基地全部出租收益。粮贸公司质疑法院随意扩大执行范围、以执代审的做法涉嫌违法,同时也影响了国家储备粮仓储安全。        天谷公司 投资储粮基地遇到债务纠纷 2016年9月,抚远市天谷联创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天谷公司)与抚远市东富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下称东富合作社)签订了《固定资产转让协议》,天谷公司以40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东富合作社一处包含办公楼、钢板仓等设施在内的储粮基地,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 天谷公司总经理闫德棉说:不久东富合作社因此前向刘某借款120万元到期未还被起诉,经过鸡东县、鸡西市法院两审判决败诉,东富合作社被要求立即给付刘某120万元。 2017年5月,刘某向鸡东县法院申请执行东富合作社已经出售给天谷公司的储粮基地。但此时该基地已经办理了不动产登记,属于天谷公司自有合法资产,而且,2016年12月,天谷公司已经将基地的仓储房租赁给华粮物流集团佳木斯粮食中转库有限公司(下称华粮中转库),用于储存国家储备粮。法院执行就此暂停。 2017年9月,刘某又以东富合作社未清偿到期债务、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权益为由,向抚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至2018年9月,经过抚远市、佳木斯市两级法院审理,判决撤销东富合作社与天谷公司签定的资产转让协议。         天谷公司的钢板仓 争议未决法院强制执行 天谷公司闫德棉认为:法院虽然撤销了天谷、东富资产转让协议,但产权依然在天谷公司名下,而且天谷公司又投入了资金对储粮基地进行了扩建,天谷为华粮代储粮食,仓储费是华粮给付天谷公司的,与东富合作社没有任何关系,至于天谷公司和东富合作社的关系变化并没有划清,但是两家的合作是不争事实。 ...
吉林省长岭县多个棚改项目烂尾:“民生工程”被诟病为“吃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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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岭县多个棚改项目烂尾:“民生工程”被诟病为“吃唐僧肉”

烂尾的兴盛书香府,小区共规划8栋楼,目前仅有一栋高层基本完工。 一个常住人口仅45万的县城,多个棚改民生工程烂尾,暴露了投资开发以及监管上的漏洞问题。 张志强 中房报记者 郭家豪 长春报道 一个棚改项目烂尾可能只是巧合,但是,一个县城里,多个棚改项目烂尾,这里面的原因就值得深思。 最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在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采访时发现,该县至少有6个棚改项目不同程度烂尾,对于这样一个常住人口仅45万的县城来说,这绝不是一种巧合。烂尾的棚改项目直接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众多回迁户无法回迁,更有未批先建、无证收房、一房二卖、一房多卖等违法违规问题层出不穷。 棚改烂尾回迁户建筑商叫苦 “我们这个小区是棚改项目,已经盖了五六年,到现在也没能回迁。”松原市长岭县长岭北街附近的隆喜家园回迁户张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为长岭县隆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从2014年开始拆迁,2016年开工建设,到现在已经有5年之久,整个项目仍未完工。 张先生家是在2017年5月末拆迁,自家面积有500多平方米,开发商与他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同意给两套回迁楼、三套门市房及两个车位。“隆喜家园小区2014年开始拆迁,我当时就担心开发商盖不起来,后来看到小区有两栋楼房盖起来了,觉得应该没问题我才同意拆迁,没想到还是掉坑里了!”张先生称,他和弟弟家共6口人都在外面租房子住,已经租了近5年,到现在也没能回迁,像他这样的家庭还有50多户,他们四处反映,但至今没有结果,“有的回迁户家里的老人直到去世了都没住上新房子。” 11月5日,记者见到了隆喜家园的一位建筑商吴先生。吴先生说,他在2016年的时候,承包了隆喜家园4300平方米的地下车库和裙房的建设工程,垫资800多万元。“开发这个小区的老板姓于,我们以前就认识,他搞开发的大部分资金都是借来的,我还帮他借过钱,基本都是5分利息,他的很多房子都已经抵账了。...
公主岭市“三早”项目若轩广场胎死腹中因遭卸磨杀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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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三早”项目若轩广场胎死腹中因遭卸磨杀驴?

本站讯 2019年12月27日,吉林省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三早”投资竣工项目宣判了“死刑”。 据吉林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2019)第101号”文件载明:没收公主岭市若轩商务广场投资6栋写字楼。这让该项目投资商陈祥国疑惑不解:公主岭市岭城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若轩商务广场6栋写字楼(以下简称若轩广场)是2018年公主岭市长会议纪要20个“三早”招商引资项目之一,吉林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为何翻脸比翻书还快呢? 三早项目竣工难逃被没收厄运 时隔4天,即2019年12月31日,陈祥国再次接到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下发的《听证通知书》。 陈祥国说他维权的路异常艰难。 尽管他多次向公主岭市自然资源局和法院提交公主岭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还有公主岭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相关批复,然而,若轩广场已竣工项目也没有幸免被没收的厄运。 据《公主岭市长会议纪要》记载:“岭城现代化服务业集聚区诺轩商务广场开发单位为,吉林市常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主岭)分公司(以下简称常林公司),占地面积1.9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9万平方米,地下0.6万平方米,共建设6栋,主体建筑物及配套,计划年利润总额达到2241.25万元,净利润1680.94万元,税金560.31万元。该项目属于公主岭市商务局招商引资项目。” 《公主岭市长会议纪要》记载:主持人为张明,出席人员有:段于建、陈占营、高立君、冯翘、张国文,还有公主岭市各部门“一把手”参加了会议。会议纪要要求:(一)对于农民工保障金等费用原则上不予减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缴纳现金,项目方必须以合法有效资产作为抵押。(二)相关部门要及时办理各项手续,及时出具各种预审材料,避免项目开工后,企业受到行政处罚。(陈祥国说:“这句话好像预知未来”) 公主岭市市长会议纪要中明确指示:...
恩施市国土局未净地出让企业损失超亿却拒不执行上级决定纠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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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国土局未净地出让企业损失超亿却拒不执行上级决定纠正错误

本站综合媒体消息 在湖北省恩施市,近年来发生了这样一桩令人匪夷所思的怪事:因为国土局出让土地时未能净地出让,给企业造成了上亿元损失。此事被湖北电视台电视问政和多家媒体曝光后,当地政府曾下决心解决问题,并两次形成会议纪要,但身为下级的国土部门竟顶着不办,致使一个重点招商项目企业濒临倒闭。人们不禁要追问:恩施市到底是怎么了?难道政府管不了其下属部门?难道国土部门是法外之地不成? 此事还得从2017年说起。这年的6月,恩施州清江缘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清江缘公司)通过招商引资,以挂牌竞拍方式取得恩施市阳鹊坝村185.6亩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监管号4228012017B32394,不动产权第0001225号)。但清江缘公司后来发现,该宗有使用权的土地面积中,有7.98亩已被相邻的恩施州易事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易事通公司)长期违法占用,其还在此建成了厂房和道路。该宗土地的东面还有面积为2.15亩的泄洪溪沟和天坑,属不应出让土地。清江缘公司经调查得知,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简称自规局)当初在出让该宗土地时,对于这些情况早已经心知肚明,却故意隐瞒这些情况违法供地,导致清江缘公司的招商项目无法实施。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自2017年7月起,清江缘公司多次向恩施市政府和市自规局反映,均没有得到解决。这期间,清江缘公司的建设项目因红线土地范围内有易事通公司的违章建筑物,四次申报建设规划均未能获批。清江缘公司的招商部门恩施市经信局还曾于2018年4月20日以红头文件形式,将这一问题反映到恩施市政府,也没有得到重视和解决。 更令人不能理解的是,早在2014年5月,原恩施市国土局(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曾对易事通公司违法占地问题下达了处罚决定,要求其拆除不符合规划的地上建筑物。但易事通公司不仅无视处罚决定拒不拆除违法建筑,还越过2017年11月恩施市“两违”专...
四问供电部门造谣“观音山高压线致人触电伤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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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供电部门造谣“观音山高压线致人触电伤亡”事件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高压线塔 自从东莞市供电局10月11日向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及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投诉,造谣称:因观音山景区的原因,已导致人身触电伤亡及樟木头镇等周边片区大规模停电。该事件已经过去了42天。 本是一起简单的供电纠纷,为何争吵这般久?以至发酵成为全网关注的舆情热点?   一问 为何造谣称已导致人身触电伤亡?   2021年7月27日,东莞观音山方面发函敦促东莞市供电局,尽快依法依规对观音山公园内因违法架建而导致山体塌方形成的倾斜电塔的塔基进行维护加固。 本应是一起简单的对山体塔方形成的倾斜电塔的塔基进行维护加固的事,应该是供电部门的维修义务。然而,供电部门不仅直接拒收观音山方的信函,反而于10月11日向樟木头人民政府发函称:观音山公园不自行维护,在我局主动要求维护的情况下,还阻扰我局对影响杆塔安全的边坡进行维修。并称由于观音山的原因已导致人身触电伤亡及周边大规模停电。 10月26日,观音山方向东莞供电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该局公开上述安全事故的主要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事故成因分析、事故责任认定信息、死伤者可识别身份信息、死者遗体的处理信息、该局支付死伤者家属的赔偿账单信息、公安机关的处理意见信息、该局与该事故相关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通报信息、该局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的文件信息、安监主管部门作出的相关处理文件信息。 结果,市供电局回函称:我说的是你观音山的原因,已致人触电伤亡的安全隐患。并不是真的有电力安全事故。 第一,既然不是有真实的安全事故,为什么要发函造谣称:已导致人身触电伤亡? 第二,市供电局向相关部门发函称,观音山方阻扰供电部门维修。观音山方既然在7月27日向供电部门发函提醒需要进行维修加固,为什么要多此一举进行阻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