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0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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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李申学王庭凯等人为王文贵充当保护伞合谋私分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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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李申学王庭凯等人为王文贵充当保护伞合谋私分国有资产

实名举报李申学王庭凯等人为王文贵充当保护伞合谋私分国有资产 尊敬的中纪委、国家监察委、中央办公厅、领导: 我们叫李跃进、段爱国、耿要军、马闯、何金柱、李跃明,我们特向贵委实名举报李申学、王庭凯、马国成、刘洪伟为假警察王文贵充当保护伞,合谋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行为。 2019年,全国打黑办第十三巡视组交办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公安分局侦查王文贵诈骗一案,朝阳分局局长刘洪伟(已落网)为保护王文贵竟将王文贵犯罪事实,以查无犯罪事实做结论上报上级结案。 2021年1月14日,中央第八巡视组督办,由朝阳分局再将王文贵一案立案侦查,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查实了王文贵种种犯罪事实的证据,并准备将王文贵采取强制措施,刘洪伟又一次将此案压下拖着不办。 2021年8月份,王文贵打砸抢,霸占段爱国的财产,在吉林省省长的督办下,由朝阳分局将其和王文贵诈骗李跃进案并案侦查。 2021年9月20号,新任朝阳区分局长国英波接见李跃进、段爱国二人,当场责成办案人积极展开侦查工作,抓紧把案件落实。同时,他告诉办案人随时向我们说明案件进展情况,而且还委婉的说此案牵扯政府领导,侦破工作可能有很多困难,我们将申请召开“三长”会议,确定方向,让我们回去等待。之后,分局信访办领导和办案人向我们透露:我们的侦查过程中有重大发现,时任绿园区区长王庭凯、马国成利用并依据一份伪造的《关于绿新大市场审计评估要求的说明》政府公文和一份盗用评估师名章的虚假评估报告,将数十亿国有资产土地评估为零,转让给王文贵,使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办案人员认为王庭凯、马国成滥用职权构成犯罪。他们含蓄的说,你们的案子牵扯二位政府官员,我们好像爱莫能助,无能为力。 从朝阳分局查出的王庭凯、马国成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重大线索,和2007年6月18号省纪委软办给委里领导的《关于对福建商人李跃进反应的问题了解情况及建议》是吻合的...
张兰英寻滋案开庭律师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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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兰英寻滋案开庭律师做无罪辩护

2021年12月17日上午,天津维权人士张兰英寻衅滋事案在天津南开区法院开庭审理,张兰英的女儿及法院组织的几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旁听,张兰英在看守所视频参加了庭审。常伯阳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 庭审刚开始,张兰英询问其中的一个姓肖的辩护人(张兰英女儿委托的)是做无罪辩护还是有罪罪轻辩护,肖姓律师讲她有独立辩护权,准备做有罪罪轻辩护,张兰英当场拒绝肖姓律师为她辩护。 另一位律师常伯阳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常律师认为,因对国家机关处理与其有关的事务不服而在网上表达诉求,被以寻衅滋事追究刑事责任的非常罕见。这牵涉到公民宪法权利的保障,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权,公民也有对司法机关的判决不服的申诉权,网上表达是现代互联网时候实现上述权利的一种快捷有效的途径,网上发表文章与到国家机关投递申诉书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而公诉机关却将张兰英在网上的表达诉求的言论认定为不实言论亦即虚假信息,将公民言论的价值判决认定为事实判断。 如果张兰英被判有罪,天津南开地方法院将开公民网上喊冤被判寻衅滋事罪的先河。 据悉,张兰英曾经是天津市某银行中层领导,因家里房屋拆迁维权,被寻衅滋事判刑,在服刑期间父亲病逝,年迈的母亲无人照顾。2020年12月份张兰英去北京国家信访局喊冤被带回羁押,2021年12月17号再次被寻衅滋事开庭审理。 附:常伯阳律师辩护词 张兰英通过微博表达不满和诉求的言论属于公民批评建议权及言论表达权以及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申诉权的范围,受法律保护,张兰英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 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接受张兰英家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作为张兰英的辩护人,参与张兰英寻衅滋事案的辩护工作,现辩护人就本案的事实和法律适用提出以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辩护人的意见是:张兰英通过微博表达不满和...
天津维权人士张兰英寻衅滋事案庭审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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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维权人士张兰英寻衅滋事案庭审情况通报

2021年12月19日,本网获悉:2021年12月17日上午,张兰英寻衅滋事案在天津南开区法院开庭审理,张兰英的女儿及法院组织的几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旁听。 张兰英在看守所视频参加了庭审,庭审刚开始,张兰英询问其中的一个姓肖的辩护人(张兰英女儿委托的)是做无罪辩护还是有罪罪轻辩护,肖姓律师讲,她有独立辩护权,准备做有罪罪轻辩护,张兰英当拒绝肖姓律师为她辩护。 另一位律师常伯阳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常律师认为,因对国家机关处理与其有关的事务不服而在网上表达诉求,被以寻衅滋事追究刑事责任的非常罕见。这牵涉到公民宪法权利的保障,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权,公民也有对司法机关的判决不服的申诉权,网上表达是现代互联网时候实现上述权利的一种快捷有效的途径,网上发表文章与到国家机关投递申诉书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而公诉机关却将张兰英在网上的表达诉求的言论认定为不实言论亦即虚假信息,将公民言论的价值判决认定为事实判断。 如果张兰英被判有罪,天津南开地方法院将开公民网上喊冤被判寻衅滋事罪的先河。 来源:维权网...
天津强拆受害者寻衅滋事案开庭 被指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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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强拆受害者寻衅滋事案开庭 被指荒谬

图为2020年7月对张兰英强拆案的新闻报导,被指控为“虚假信息”。(网页截图) 12月17日,天津维权人士张兰英被控衅滋事案在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开庭。张兰英因在网上发布自家商品房被强拆和维权的信息再次面临非法判刑。 自2020去年12月进京上访被抓后,张兰英被关押在南开区看守所已经一年了,鲜有消息传出。根据稍早流传出的律师不起诉法律意见书,张兰英被起诉的所谓“犯罪事实”主要是二项:一是利用微博发布所谓“虚假言论”;二是网上一条“虚假信息”被浏览次数达2.8万余次。 2015年8月,张兰英曾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三年,正是在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当时的所谓罪证是,张利用网络注册“天津张兰英7”等多个新浪微博账户发布“虚假言论”,散布南开区政府对其设置“黑监狱”等“不实言论”。直至2018年8月8日才得释放。 这一次,当局如法炮制,称其“ 自2018年8月刑满释放后,利用网络注册‘张兰英10’等等新浪微博账户,发布虚假信息16,206条,散布不实言论522条”,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此外,“2020年7月14日,张兰英通过微信,将其拆迁问题的图片、文档传递给谭秀萍等人,将拆迁的虚假信息发布至百度百家平台,虚假信息被浏览次数达2.8万余次、转发138次,评论91次。” 旅居新西兰的河南维权人士邢鉴告诉大纪元记者,这就是属于对言论的打击。所谓发布到百度平台的虚假信息,是一篇新闻报导《天津南开:一个幸福的家庭由拆迁变得支离破碎》,发布于2020年7月。 “当局把这个信息定位为‘虚假信息’,这也太荒谬了,明摆着睁眼说瞎话。那篇文章中,证据是确实的、充分的,其中有两个网页是当局的官方网站上截的图,而且说得确实很明白、证据充分。这也说明当局完全不讲证据,罔顾事实。”他说。 据邢鉴推测,警方当时动用了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封锁这篇报导。因为在这篇报...
河南泌阳县:一家三人被指砸锁强制入住他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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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泌阳县:一家三人被指砸锁强制入住他人房屋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王某亭夫妇和其儿子砸锁强制入住他人房屋,是否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当年我们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和支付了过户费,政府办的《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轻易的撤销吗?”近日,在京务工的河南泌阳籍的曹先生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泌阳县下碑寺乡下碑寺街村的王某亭和张某云系夫妻关系,和我们是同村村民。2000年,当时王某亭是农村合作信用社信贷员,我们家的钱通过他存入下碑寺农村合作信用社,他给我爸颁发了一个《股金本》(存折)。2003年我们去下碑寺街信用社取款,才知道《股金本》是真的,但是钱王某亭没有交到信用社。当时县联社领导带着县经警大队干警到下碑寺把王某亭带走。当年其已经涉嫌挪用公款,要负法律责任。 当年如果我们把钱取出来,我们和王某亭家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他为自己的行为,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之后,王某亭通过其亲戚找我爸,苦苦求情让我爸把《股金本》交上去,要不然县联社会追究其挪用公款的法律责任。我们觉得都是同村邻居,碍于面子,就答应了把《股金本》交了上去。随后,王某亭给我们写了一个《欠条》,内容大致意思就是用房子做抵押,如果还不上钱房子不要了。然后王某亭被放了出来。 当时协商还款周期是两个月,期满后仍然不还款,我爸准备起诉王某亭。王某亭给我爸写一封《道歉信》,让我爸再给他一段时间。 2003年11月18日,王某亭已经外逃躲债,王某亭妻子张某云主动找我们协商,把所住的房屋卖给我们。当年,有县房管局和下碑寺房管局领导在场。也通知了下碑寺街村支书,由下碑寺街村委会提供了撰写协议的纸张。县房管局领导问张某云,你能代表王某亭的意愿吗?张某云说我们已经商量好,我全权代理。然后我们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
抚顺新抚区温莎公馆项目被指拖欠木工工资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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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新抚区温莎公馆项目被指拖欠木工工资百万元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重要的民生工作。近日,湖北麻城籍农民工蔡盛宏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我们2014年在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务工,当时木工老板李某锋承诺主体封顶结清工资,但是虽经法院依法判决,目前仍拖欠几百位农民工工资没有结清,其中拖欠一百多位木工兄弟100多万元,拖欠我16万元没有结清。今年11月份,多家媒体对此予以公开报道,但事情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2014年,我经朋友介绍在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温莎公馆承建4号楼主体项目。当时,木工老板李某锋承诺主体封顶结清工资。在此期间,李某锋也给了一部分钱,剩余迟迟没给。当年7月份,我们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后经劳动局协调又给10万元,还欠我16万元(前年疫情期间,法院从第一责任人沈阳七龙建设有限公司给我转了2万元,作为重灾区生活特困补助)。 2018年,向省领导信箱反应这个情况,让我起诉。当年10月26日,将李某锋诉至抚顺市新抚区法院。12月30日,法院作出(2018)辽0402民初21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李某锋给钱。然而,判决到现在法院一直执行不了。因为农民工工资开发商抵给李某锋6套房,这6套房都在李某锋名下,但房产局一直不办手续,房子无法卖,导致法院执行不了,李某锋无钱给我们。 无奈之下,只好向上级领导求助。我的要求挺简单,一是希望抚顺房产局办手续,或者由政府部门收回房子,让我们尽快拿到血汗钱;二是在国家三令五申不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对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干部问责。 综上所述,抚顺市新抚区温莎公馆项目欠薪问题,涉及木工、水电工还有抹灰的,是一个典型案例,目前有几百人都没拿上血汗钱。年关将至,期盼上级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尽快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让广大农民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蔡盛宏) 来源:头条资讯...
天津公开退党第一人、维权人士张兰英涉嫌“寻衅滋事”案将于2021年12月17日在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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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开退党第一人、维权人士张兰英涉嫌“寻衅滋事”案将于2021年12月17日在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开庭审理

2021年12月13日,本网获悉:遭羁押近1年的天津公开退党第一人、维权人士张兰英涉嫌“寻衅滋事”案将于2021年12月17日在天津市南开区法院开庭审理。 张兰英:女,1969年7月8日出生,天津市南开区人,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美湖里2号楼6门603号公民,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时代宾馆103号居民(被当局强行数年扣押居住),原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红桥支行中层干部,维权公民,天津公开发布退党声明第一人,人权捍卫者,中国在押维权人士。 2009年,曾因其私人住宅被天津市南开区政府在无任何有效拆迁手续和拆迁补偿的情况下,强行拆除而致流离失所,并对其及年迈父母实施了一系列惨无人道的违法迫害,遂被迫走上维权抗争之路;又因屡次上访并支持、帮助他人维权,随遭天津当局强力打压; 2012年,曾因其父母为其遭强拆多次到北京上访,被天津市南开区警方数年关押在时代宾馆103号(实为黑监狱),又因其父母长期被关生病无法医治,尤其是其老父曾多次在黑监狱里摔伤导致脑梗死,极高危高血压,生活己不能自理,政府不管救治,其随无奈而向社会求助,因众人纷纷募捐, 2014年8月28日,其及6名捐款人随被当地派出所警方悉数抓走,其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5天; 2015年8月24日,曾因持续奔走维权而被天津市南开区警方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同年9月30日又被南开区检察院转正式批捕,控其曾利用网络注册‘天津张兰英7’等多个新浪微博账户发布“虚假言论”,散布南开区政府对其设置“黑监狱”等“不实言论”,随应批捕、判刑;后其被南开区法院冤判3年,直至2018年8月8日才得释放; 据悉,因其多次维权控诉,其丈夫被迫与其离婚;因其被抓判刑,其单位已将其开除,所有应有福利被充公,且无任何手续;其年迈父亲在未见其出狱的前半年,已含冤病逝;其虽刑满释放,但仍被当局警告务必做到...
天津维权人士张兰英案将于17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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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维权人士张兰英案将于17日开庭

【公民权利网2021年12月12日报道】去年12月25日圣诞节,公开面对镜头退党第一人、天津维权人士张兰英被天津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羁押至今近一年。近日,本网获悉:张兰英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将于2021年12月17日在天津市南开区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据维权网报道:2020年12月24日,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警员再次打电话给她的姐姐并对其进行骚扰;张兰英被逼无奈,次日她赶往国家信访局进行合法信访后,25日晚17时许,天津市南开区学府街派出所派出一名警员将她带回天津,22时许,学府街道办事处主任周鹏与其进行短暂的交流,其后张兰英被该派出所警员带至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集中办案区以涉嫌“寻衅滋事”传唤二十四小时,其后以相同罪名刑事拘押于南开区看守所。 天津维权人士张兰英原是中国建设银行的一名中层管理人员,因自家房屋被南开区政府强拆强占而维权,在当局的迫害下使其家破人亡。2014年7月,张兰英先是向以邮寄信件的方式向中共党组织发送退党申请书,后又以视频和文字等不同方式在公开场合发表《退党声明》。2015年,张被当地法院以莫须有罪名判囚三年,2018年1月,张兰英服刑期间她的父亲含冤去世,至今仍冰冻在殡仪馆无法下葬;2018年8月8日,张兰英刑满释放后得知中国建设银行早已将其除名。目前张兰英仍有九十岁老母无人照料。 原文地址:http://www.cncivilrights.com/human-rights-watch/4851.html...
爱子考入武汉理工大学:突然死亡求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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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子考入武汉理工大学:突然死亡求公道!

我叫成章勇。我儿子成坤今年如愿考入武汉理工大学,竟然入学不到两个月就突然死亡了!校方在事实面前拒不担责认错,令死者亲人愈加悲愤欲绝。   我是陕西秦巴山区的一个农民,通过他们难以想象的付出和努力,将孩子培养成一位优秀的大学生。今年我17岁的儿子成坤以近600分的成绩考入武汉理工大学2021级计算机系。儿子勤奋好学,身心健康,又能考上211大学,我家和亲友们无不感到高兴和自豪。 2021年10月9日我亲自把儿子送到武汉理工大学余家头校区大门口。因儿子第一次离开父母这么远,离别后还是不放心,我又电话反复嘱托孩子的辅导员张老师请多加关照,有事及时通知我。 然而,2021年11月25日晚19:21分,我接到辅导员张老师电话,告知成坤在教室上晚自习突然晕倒,正在抢救。我不顾一切往武汉赶,在路上相继接到校方说儿子在武昌医院抢救、死亡的噩耗。到达医院后,看到躺在床上冰凉的儿子,始终不敢相信这个事实,入校时一个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孩子,还不到两个月一个鲜活的生命说没就没了。 随后我们查看了儿子成坤到校的生活学习视频和校方提供的资料,发现儿子死因有几个疑问: 一、在入校后,10月16日参加了有学校组织的校内医院体检,结果显示:异常心电图,建议复查(校方提供)。但校方一直未将检查结果告知我们家属。 二、事发后,我们在寝室整理儿子遗物时,发现11月17日校方医院给儿子做的体检结果,医嘱和报告明确显示他心律不齐,建议住院治疗,避免剧烈运动,并盖有休学专用章。但校方和辅导员仍旧没有告知家长孩子身体有问题,并采取行动,按医嘱及时给予孩子进行住院治疗。 三、2021年11月17日第二次体检结果出来后,校方和辅导员依然按照原来的课程表和体能训练要求让学生成坤进行过多次体育运动。   以上情况和事实充分证明校方在学生身体健康管理上未尽到责任,是造成我儿子成坤死...
南通李明洪轻伤案续:申请再审,共同致害亟追责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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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李明洪轻伤案续:申请再审,共同致害亟追责与赔偿

证人证言均证实,被害人被多人、多次拖曳、推打、扳倒而头部着地。被害人的伤情经三家权威机构部门鉴定,一致认定该外伤导致右耳听骨链损伤、右耳中度混合性耳聋,其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立案侦查中,被告人主动供述案发经过并交待泄愤打人事实,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确定的罪名无异议,当庭认罪认罚。一审认定其有自首行为,且认罪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其被判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审时,被告人指认其他三四人也参与了加害行为,二审竟改判被告人无罪,并驳回了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本案被害人成了一个有伤残加害之果,却离奇的无一人承担该伤害案相应之责的被白打之人。 对此,被害人已申请再审。 认罪认罚,被告人以获从轻量刑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亚兵在担任江苏省如东县袁庄镇戴南村村支书期间,因戴南村村民李明洪(女)家老宅附近一榆树影响村内修路,双方关于砍树一事未达成一致意见。2016年9月26日13时许,被告人王亚兵与钱某华等村干部及伐木工人,一起到李明洪家老宅准备锯树,因李明洪不同意锯树并进行阻止。期间,被告人王亚兵及钱某华等人与李明洪多次发生拉扯、推搡等肢体冲突。在此过程中,王亚兵将李明洪推倒,致李明洪仰面摔倒后脑着地,并导致右耳受伤。经如东县公安局、南通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李明洪伤情属轻伤二级。 为证实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向法院提交并当庭宣读了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相关书证、物证。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亚兵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据此,提请法院判处。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明洪及其诉讼代理人诉称,被告人王亚兵以修路、原告人老宅旁的榆树影响施工为由,纠集多人强行伐树,对原告人实施了20多分钟的持续、轮番暴力殴打(李明洪提供了现场监控视频)。期间,被告人将李明洪多次扳倒、头...